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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就業保險法 第 11 條(保險給付請領之條件)

  1. 1.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三個月以上。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2. 2.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
  3. 3.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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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規定失業給付須非自願離職、保險年資滿 1 年、求職登記 14 日內無法媒合。

Q · 失業給付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領?

依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請領失業給付須同時符合:(1)非自願離職(公司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或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3 但書、14、20 條離職);(2)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3)具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 14 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定期契約屆滿且過去一年契約合計滿 6 個月、離職逾 1 個月未就業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白話解讀

失業給付不是有繳保費就能領。你繳了五年,離職當天簽了「自願離職」四個字,這筆錢就跟你無關。這條法律最核心的一個詞是「非自願離職」。公司關門、搬廠、倒閉、或老闆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資遣你,這些是;你自己寫辭職信走人,不算。但有兩個多數人不知道的關鍵:第一,定期契約到期後一個月內沒就業,而且過去一年契約合計滿 6 個月以上,法律直接視為非自願,照樣能領。第二,老闆欠薪、惡意調職、違反契約逼你走,你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主動離職,這在失業給付法上也算非自願。太多人被人資一句「簽自願離職我給你比較好看的離職證明」騙了,簽完才發現失業給付全部歸零。

法律定性

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為四大保險給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請領要件總則性規範,並明文界定「非自願離職」涵蓋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及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3 但書、14、20 條情事離職等情形,是台灣失業給付制度的入口閘門。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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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跟老闆談好「自願離職」換較高資遣費,這樣比較划算嗎?

先算清楚。失業給付是月投保薪資 60%,最長 6 個月,45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最長 9 個月。假設你月投保薪資 4 萬,六個月就是 14.4 萬,九個月是 21.6 萬。老闆多給你的「封口費」沒超過這個數字,你就虧了。內行人提示:大部分公司給的補償根本補不到失業給付的價值,因為他們算準了員工不懂這筆帳。

Q2定期契約到期沒續約,這樣算非自願嗎?

要看兩個條件:一、離職後超過 1 個月沒找到新工作;二、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兩個都符合就法律上視為非自願,可以照請失業給付。內行人提示:很多派遣公司、約聘員工不知道這條規定,白白放棄給付。如果你是短期合約、專案型工作,失業後一定要試申請,不要自我設限。

Q3老闆惡意欠薪我不想做了,自己走還能領嗎?

可以,但要走對方法。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欠薪、違法調動、違法要求加班)你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法律視為非自願離職,照領失業給付而且還能請求資遣費。內行人提示:離職前最好先寄存證信函給公司明列違約事實,這封信是你後續所有主張的核心證據。

Q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怎麼請?

條件:保險年資滿 1 年、子女滿 3 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辦理留職停薪。給付是平均月投保薪資 60%,父母各自請領最長 6 個月。內行人提示:夫妻可以輪流請領,總共最長能拉到兩年(每個小孩)。很多雙薪家庭只知道媽媽請育嬰假,忽略了爸爸也可以請而且可以領津貼,這是家庭財務規劃的隱藏紅利。

Q5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規定什麼?

規範四種保險給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職訓津貼、育嬰留停)的請領條件,並定義非自願離職。

Q6什麼是非自願離職?

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或依勞動基準法第 11、13 但書、14、20 條情事離職者。

Q7保險年資是什麼?怎麼算?

被保險人實際加保就業保險的累計期間,退保當日往前三年內合計滿 1 年以上才符合失業給付資格。

Q8視為非自願離職是什麼意思?

定期契約屆滿、過去 1 年契約合計滿 6 個月、離職逾 1 個月未就業者,法律擬制為非自願離職。

Q9失業給付怎麼申請?

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 → 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 等 14 日無媒合 → 完成失業認定 → 向勞保局申請。

Q10失業給付金額怎麼算?

月投保薪資 60%,最長 6 個月,45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最長 9 個月,每名受扶養眷屬加給 10%(最多 20%)。

Q11非自願離職證明拿不到怎麼辦?

雇主拒絕發給,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勞工局調解後仍未發給者,可直接向勞保局申請認定。

Q12怎麼證明老闆欠薪導致被迫離職?

薪資轉帳紀錄、LINE 對話、存證信函、勞資爭議調解紀錄。離職前先寄存證信函明列違約事實是關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label請領要件給付金額給付期間
失業給付非自願離職、年資滿1年、14日內無法媒合月投保薪資 60%6個月(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9個月)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再就業、加保滿3個月剩餘失業給付的50%一次發給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非自願離職、求職登記、安排全日制職訓月投保薪資 60%最長6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險年資滿1年、子女3歲前、依性平法留停平均月投保薪資 60%父母各最長6個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雇用保険法第 13 条・第 21 条(基本手当の受給資格・待期期間)
🇰🇷 韓國고용보험법 제40조(구직급여 수급요건)
🇨🇳 中國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 2010 修訂)第 14 條(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 德國SGB III § 137 ff.(Anspruch auf Arbeitslosengeld)
🇫🇷 法國Code du travail Art. L5421-1 ff.(Allocation de retour à l'emploi - ARE)
🇺🇸 美國Federal Unemployment Tax Act (FUTA) 26 USC §§ 3301-3311 + State UI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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