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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法 第 5 條(職業訓練之種類)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職業訓練機構包括左列三類: 一、政府機關設立者。 二、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 三、以財團法人設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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