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6 條
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入國工作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申請及入國後之管理適用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類外國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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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入國工作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申請及入國後之管理適用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類外國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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