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 1.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
- 2.違反第九條第三項或第九項行政院公告之處置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3.違反第九條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 4.具有第九條第四項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款身分之臺灣地區人民,違反第九條第五項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委託、補助或出資機關(構)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5.違反第九條第八項規定,應申報而未申報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6.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休(職、伍)給與之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職、伍)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職、伍)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 7.前項處罰,應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認。
- 8.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其領取之獎、勳(勛)章及其執照、證書,應予追繳註銷。但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及其證書,不在此限。
- 9.違反第九條之三規定者,如觸犯內亂罪、外患罪、洩密罪或其他犯罪行為,應依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處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兩岸條例第91條是罰則總成,對領月退俸者違反第九條之三赴陸踩線,可自行為時起停發五年五成至全部退俸,情節重大者剝奪並追回。
Q · 退休軍公教赴對岸踩線,退休金真的會被砍嗎?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6項,領月退俸者違反第九條之三(赴對岸黨政軍機關慶典、活動或為有損尊嚴之行為),原服務機關得視情節,自行為時起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俸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情節重大者剝奪,已支領者並應追回。沒有月退俸者改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此一停發處分並非單純罰鍰,須經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家安全局、內政部、法務部、大陸委員會等組成之審查會審認後始得作成。
白話解讀
退休後領月退俸去對岸走走,你可能覺得是個人自由。這條把那條自由的邊界畫得很清楚,而且代價可能是你整筆退休金。它一口氣管了好幾種人:在敏感職務的現職人員、退離職涉密人員、以及最受矚目的領月退俸的退將與退休軍公教。重點在第六項:領月退俸的人如果違反第九條之三(簡單說,赴對岸參與對方黨政軍機關的慶典、活動,做出有損尊嚴的行為),原服務機關可以從你違規那天起,停發五年內月退俸的五成到全部,情節重大直接剝奪,已經領走的還要追回來。沒有月退俸的,改罰兩百萬到一千萬。這不是嚇唬,是真的會讓一個退休將領晚年收入歸零的條文。
法律定性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為兩岸往來行為的罰則總成條文,依違反第九條各項及第九條之三的不同情形,分別設定罰鍰(一萬元至一千萬元不等)與停發、剝奪、追回月退休(職、伍)給與等制裁,並對領月退俸的退離職軍公教設有經跨部會審查會審認的特別程序,兼及獎勳章追繳與刑事併罰的銜接規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退休軍人去對岸參加同學會、旅遊,會被砍退休金嗎?▾
單純旅遊、私人聚會通常不在列。本條第六項針對的是違反第九條之三,也就是參與對岸黨政軍機關的慶典、活動或為有損尊嚴的行為。問題出在你被安排出席帶政治意味的場合。內行人提示:受邀赴陸前先看清楚議程,凡是有對方黨政軍高層出席、可能被拍到你致意的場面,能避就避,一張照片就足以啟動審查。
Q2我是現職公務員,私人行程去對岸要申報嗎?▾
看你的職務敏感度。第九條第二、三項對特定職務人員設有申報或經審查的義務,違反第二項罰一萬以下,違反第三項或行政院公告處置最重罰到十萬。內行人提示:別靠長官口頭說「沒事」,自己向人事或政風單位確認你屬不屬於列管職務並留書面,這份紀錄才是你的保險。
Q3如果在對岸不小心觸犯洩密或內亂外患,是不是只罰退休金?▾
不只。第九項寫得很清楚,違反第九條之三若同時觸犯內亂、外患、洩密等罪,要另依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處罰。停發退休金是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另算,兩者並存。內行人提示:這代表最壞情況是退休金沒了還要坐牢,涉密人員赴陸務必極度謹慎。
Q4退休軍人赴大陸退休金會被扣嗎?▾
領月退俸者若違反第九條之三赴陸參與政治性活動,第91條第6項可停發五年五成至全部退俸,情節重大者剝奪並追回。單純旅遊通常不在列。
Q5兩岸條例第91條是什麼?▾
是兩岸往來行為的罰則總成,涵蓋違反第九條各項與第九條之三的罰鍰、停俸、剝奪、追回退休給與及刑事併罰銜接。
Q6什麼叫第九條之三?▾
規範退離職人員赴對岸黨政軍機關慶典、活動或為有損尊嚴行為的禁止規定,是第91條第6項停俸的義務來源。
Q7停發退休給與是行政處分還是罰鍰?▾
是動到退休給與本體的行政處分,須經跨部會審查會審認,與單純罰鍰的性質與殺傷力不同。
Q8赴陸前要怎麼自保才不會被停退休金?▾
先向原服務機關函詢與申報,載明行程性質與議程並留存回覆,凡有對方黨政軍高層出席的政治性場合能避就避。
Q9被啟動審查會審認時要準備什麼?▾
立即彙整邀請函、議程、現場照片等未涉政治性活動的證據,並委請熟悉行政法與兩岸法規的律師參與程序。
Q10停發的退休金大概是多少?▾
得停發五年內的月退俸五成至全部,金額取決於原月退俸與審查會認定的比例,情節重大者全數剝奪並追回已領部分。
Q11對停發決定不服怎麼救濟?▾
依法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最有利的時機是在審查會作成決定前的事實認定階段先行提出主張。
Q12單純去對岸旅遊 vs 出席政治活動,差在哪?▾
私人旅遊、聚會通常不觸發停俸;被安排出席帶政治意味、有對方黨政軍高層的場合才是第九條之三的紅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情形 | 適用對象 | 制裁類型 | 額度 |
|---|---|---|---|
| 違反第九條第二項 | 特定職務人員 | 罰鍰 | 新臺幣一萬元以下 |
| 違反第九條第三項或第九項公告處置 | 特定職務人員 | 罰鍰 | 二萬元至十萬元 |
| 違反第九條第四項 | 列管身分人員 | 罰鍰 | 二百萬元至一千萬元 |
| 違反第九條第八項應申報未申報 | 列管身分人員 | 罰鍰 | 一萬元至五萬元 |
| 違反第九條之三(有月退俸) | 領月退俸退離職軍公教 | 停發/剝奪/追回退休給與 | 停發五年五成至全部,情節重大者剝奪並追回 |
| 違反第九條之三(無月退俸) | 退離職軍公教 | 罰鍰 | 二百萬元至一千萬元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1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