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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虛擬資產服務法 第 10 條

  1. 1.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名稱,應標明虛擬資產之字樣。但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務者,不在此限。
  2. 2.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使用前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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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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