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司為手機組裝工廠,甲部門負責手機組裝,組裝好的手機再由乙部
門加入配件並進行包裝。高雄公司採分步成本制,甲部門使用加權平均法,
乙部門使用先進先出法。乙部門有兩種材料:配件與包裝材料,前者於製
程到50%時開始平均投入至完成,後者於完成時一次投入,加工成本則在
製程中均勻投入。製程達到75%時檢驗是否為損壞品,損壞品每單位之淨
處分價值為$20,估計正常損壞品占完好品的5%。乙部門5 月份資訊如下:
實體單位
轉入成本
配件
包裝材料
加工成本
期初在製品存貨(期初
完工程度70%)
1,500
$75,000
$18,000
$0
$12,600
本期開始生產
6,500
本期投入成本
$312,000
$151,200
$60,000
$64,800
本期完工且轉出
6,000
期末在製品存貨(期末
完工程度40%)
1,000
試作乙部門5 月份下列資訊:(詳列計算過程,否則不予計分。約當單位
成本請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四位)
正常損壞品成本(請四捨五入至整數)。(5 分)
異常損壞品成本(請四捨五入至整數)。(5 分)
期末在製品存貨成本(請四捨五入至整數)。(5 分)
完工轉出製成品成本總額(請四捨五入至整數)。(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