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嫌駕駛小自客車與被害人機車發生碰撞,導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之配偶提
出告訴,案經該管檢察官函送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被害人機車倒地
前與系爭小自客車接觸之可能性不大」,偵查終結對被告為不起訴處分或為緩起訴
處分,試問下列有關不起訴及緩起訴處分的救濟程序。
若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提出再議,而遭駁回再議後,告訴人如何救濟?
其救濟程序的性質為何?(12 分)
若被告之緩起訴被撤銷後,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認為被告聲請之再議有理由,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之程序應如何處理?緩起訴期滿緩起訴未經撤銷,其法律效
力如何?(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