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2年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試題
考試別:海岸巡防人員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海巡行政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司法警察A 持法院搜索票對B 的住所,就B 所涉及毒品案件執行搜索,
卻在衣櫃抽屜發現槍枝。因當場除B 以外,只有甲在場,A 懷疑槍枝應
該是在場的B 或甲所有,但無法確認,經詢問二人後,B 矢口否認,甲
則坦然承認為其所有,A 遂將甲逮捕,移送到檢方。甲接受檢察官訊問
時,同樣也坦承不諱。檢察官起訴後,甲二次未到庭,後經法院通緝後
才到案,問甲不法持有槍枝犯罪行為是否符合自首要件而減刑?(25 分)
某分局派出所員警A 與B 執行臨檢勤務時,發現甲駕駛車輛經過,經查
該車的車主甲曾有酒駕前科,遂決定進行攔查與酒精檢測。甲則因為住
家就在前方一百公尺,即將到達,未接受停車指示,繼續行駛,A 與B
見狀乃開啟警笛警示甲停車受檢,並駕駛警車跟隨。甲在道路行駛約三
十秒後,直接開入其住家的地下室停車場,A、B 見狀駕駛警車跟隨進
入,在甲住家停車場內攔下甲車。要求甲下車配合進行酒精濃度檢測,
甲不滿警察作為,呼喊警察「搶錢」、「爛透了」等語,經過一翻折騰,
順利施以吐氣酒精測試,測得甲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3 毫克,A 旋
將甲逮捕,移送檢察官偵辦。
按照上述的事實,檢察官偵查後,可能起訴甲的罪名為何?(25 分)
法院審理該案,甲的辯護人提出抗辯,認為A 與B 無正當理由進入甲
的住處,所得到的每公升0.53 毫克吐氣酒精測試,不得作為證據,甲
並無犯罪,因此該逮捕並非合法逮捕,請附理由說明該抗辯是否有
理?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甲屢屢遭丈夫A 家暴,某日終於受不了,拿起菜刀朝A 砍殺一刀,檢察
官調查後,起訴殺人未遂罪,在第一審法院審理時,雖A 表示願意原諒
甲,法院仍認定為殺人未遂罪而判刑。甲不服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該
刀傷雖深,但並非要害,不致喪命,且審酌其他情況,顯然甲在行為時
並非殺人故意,應屬傷害行為,在法官勸諭下,A 也自認有錯,當庭表
示不再追究甲的意思,問二審法院應該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