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負責工程招標之公務員乙關說,希望乙能夠洩漏工程底標,惟未言及賄賂。乙應允,並告知底價,甲於得標之後,前往乙住處給予200 萬元,乙明知該款項為洩漏底標之對價,仍予收受。翌日,乙因良心不安,向所屬機關政風單位提報此事。關於甲、乙所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論處,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B)甲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C)甲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D)甲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