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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高普考/地特) 106 年土地法規概要考古題

民國 106 年(2017)地政(高普考/地特)「土地法規概要」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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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權編設有共有制度,而土地法調整共有土地權利人行使權利的範圍,請說明 土地法有關共有土地處分的特別規定及其立法理由。又共有土地出租,共有人可否 採取多數決方式為之,請援引法律依據並分析其論理基礎。(25 分)
平均地權條例第63 條規定:「出租之公、私有耕地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 賃之目的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逕為註銷其租約並通知當事人。」試問:本 條文所稱「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之意涵為何?又,公辦市地 重劃範圍內有租賃關係之土地,如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其 承租人所受之損失,如何補償?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請依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說明現行土地登記制度的主要特性。土地法 第43 條規定土地登記之絕對效力,其文義有使不動產權利經登記而確定具有不可推 翻的效力,請援引司法實務見解或法理分析土地登記效力的真正內涵。(25 分)
甲於民國87 年12 月因繼承取得屬都市計畫範圍外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之A 地,且實際供作農業使用。100 年2 月,甲將A 地贈與移轉登記予其妻乙,並繼續 供為農業使用。101 年10 月,乙將A 地出售移轉登記予丙,仍作農業使用。又,甲 將A 地贈與移轉予乙,及乙將A 地出售移轉予丙時,均有依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 稅。嗣102 年7 月,因都市計畫範圍擴大,A 地被劃定為住宅區(主要計畫及細部 計畫均已發布實施);105 年11 月,丙將A 地出售予丁公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 記。試問:於此設例,當A 地移轉予丁公司時,其土地增值稅如何計徵?請解析之。 (25 分)
國土計畫法的立法重點,包括建立國土計畫體系、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建立使用許 可制度、建立資訊公開機制、納入民眾參與監督、推動國土復育工作、保障民眾既 有權利,研訂補償救濟機制等。請援引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說明主管機關應該如 何保障民眾既有權利,以及研訂補償救濟機制。(25 分)
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之耕地租賃契約,其出租人依法得收回出租耕地之時 機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土地徵收涉及國家剝奪私人土地所有權,性質上屬於強制性之行政處分。司法院釋 字第732 號理由書指出「主管機關辦理毗鄰地區土地之開發,固有利用土地資源、 促進地區發展等公益目的,而報請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將造成 原土地所有權人遭受土地損失之特別犧牲,因此應於一般徵收以外尋求其他替代手 段」。請依法說明土地徵收的替代手段,並分析何者是需用土地人興辦公共事業的較 適選擇。(25 分)
試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闡釋一併徵收之意涵與態樣。(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