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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96 年刑事訴訟法考古題

民國 96 年(2007)律師「刑事訴訟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4 題申論題

甲與乙於民國94 年1 月間共同殺死人,乙當場被逮捕,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經第 二審法院判決確定,目前在監執行中。甲於偵查中逃匿,嗣於民國96 年1 月30 日 經通緝到案,隨即經檢察官起訴,起訴書中引用共犯乙在其案件偵查中以被告身分 所為不利於甲之陳述筆錄,及第一審、第二審審判時以被告身分所為不利於甲之陳 述筆錄為證據。本案在第一審審判時,經法院傳喚乙到庭為證人,經具結後由甲及 其選任辯護人為反對詰問,乙翻供為有利於甲之證言。檢察官主張起訴書所引乙之 陳述筆錄均有證據能力,甲之選任辯護人則認乙前揭陳述均未經具結,依刑事訴訟 法第158 條之3 之規定,不得作為證據。如法院認為乙之陳述筆錄有證據能力,請 問依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您認為有法理之依據嗎?試說明其理由。(25 分)
某甲為被告某乙竊盜案件之偵查中辯護人,某日甲律師因不滿檢察官之訊問態度不 佳,於庭訊結束後,遂偕同某乙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摘檢察官出言恐嚇被告自白, 並將檢察官訊問之內容作成筆記提供A 報記者刊登。檢察官認為甲涉嫌洩漏偵查秘 密,乃分案偵辦其刑事責任。試問: 對於被告某乙涉嫌竊盜之案件,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得對甲律師採取 何措施?甲律師得為何種主張?(10 分) 對於甲律師涉嫌洩密之案件,檢察官請A 報記者提供甲律師交付之偵訊內容筆記, 惟A 報記者否認持有該筆記。檢察官遂打算搜索甲律師及A 報記者之辦公室及 住宅。則檢察官於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時,就上開不同對象及處所之搜索,其應具 備之條件有何不同?試從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申論之。(15 分)
被告某甲被訴涉犯刑法第277 條第2 項前段之傷害致人於死罪嫌(法定刑為無期徒刑 或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已延長羈押三次,現羈押中。民國96 年8 月25 日 一審法院承審法官驚覺某甲第三次延長羈押期間即將於民國96 年8 月31 日屆滿,全 案尚無法審結,但認被告某甲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且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請問: 就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承審法官有無可以裁定繼續羈押被告某甲之法律依據? (倘有,請列舉之。倘無,請說明理由。)(10 分) 承審法官選擇何規定裁定繼續羈押被告某甲,對該案審理較能順利進行?(請比 較各種規定機制,並說明其理由。)(10 分) 繼續羈押裁定應於何時送交被告某甲,始為合法?(5 分)
A 認甲係以一行為觸犯詐欺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二罪名,對甲提出告訴,該案經檢察 官偵查結果,認甲被訴二罪名,均已構成犯罪,惟認該二罪係甲分別起意所為,應 數罪併罰;該案經第一審法院審理結果,雖認甲被訴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事實, 均已構成犯罪,但認該二罪名係甲以一行為所為,乃依刑法第55 條想像競合犯規 定,從一重處斷;嗣被告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亦認甲被訴之犯罪事實,俱已構成 犯罪,惟認甲被訴詐欺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二罪,係甲分別起意所為,而分別論處甲 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二罪,甲不服,就第二審判決全部提起第三審上訴。試問: 第三審法院應如何裁判?是否因第三審法院認為甲就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之上訴, 是否合法及有理由,而有不同?理由何在?(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