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 114 年行政法研究考古題
跨年同科91-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2 題
114 年申
第 1 題政府採購法第31 條第2 項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 押標金,不予發還;其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或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員會92 年11 月6 日工程企字第09200438750 號函,若廠商有 「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即認定該廠商 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㈠請依據法理分析上開行政行為之性質為何?(30 分) ㈡上開行政行為若僅在網站上公告,程序上是否合法,其效力如何? (20 分)
114 年申
第 2 題主管機關查獲甲公司煉油廠之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水違反排放標準,依水 污染防治法第40 條第1 項規定,可對其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千萬元 以下罰鍰。主管機關調查後發現其情節相當嚴重,不法利得高達4,000 萬 元。(每小題25 分,共50 分) ㈠主管機關經審酌各項因素後,裁處甲公司3,000 萬元之罰鍰。請問是 否合法? ㈡主管機關經審酌各項因素後,裁處甲公司6,000 萬元之罰鍰。請問是 否合法?
同年其他科目114 · 1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