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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92 年現行考銓制度概要考古題

民國 92 年(2003)人事行政「現行考銓制度概要」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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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之初任考試,除高等、普通及初等考試外,尚有那種考試?其建制目的及相關規定各如何?(二十五分)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定,各機關公務人員具有那些情事,不得辦理陞任? 試說明之。(25 分)
何謂機要人員?其任免、俸給、升遷及退撫之規定各如何?(二十五分)
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說明我國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取得之途徑。(25 分)
何謂俸級、俸點、本俸、年功俸?其作用各如何?(二十五分)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不滿六十分,是否得以逕行評 定為丁等?理由為何?試說明之,並就己見評論此一規定之得失。(25 分)
試述公務人員退休金之給與方式。(二十五分)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 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以提起復審。具體而言, 究竟那些人員依法得以提起復審?復審應向那一機關提出?試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