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機關之公務車輛執行公務時,不慎與A 車發生碰撞,經雙方同意依交通裁決所判定,由甲機關負60%肇事責任,A 車主負40%肇事責任。經保養廠估價,A 車維修費用為$80,000,另保險公司將理賠甲機關$24,000,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應為之分錄為何?
(A)借:其他獎補捐助$80,000,貸:負債準備$80,000 借:其他應收款$24,000,貸:獎補助支出$24,000
(B)借:其他獎補捐助$80,000,貸:負債準備$80,000 借:其他應收款$24,000,貸:其他收入$24,000
(C)借:其他獎補捐助$48,000,貸:負債準備$48,000 借:其他應收款$24,000,貸:罰款及賠償收入$24,000
(D)借:其他獎補捐助$48,000,貸:其他應付款$48,000 借:其他應收款24,000,貸:其他收入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