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執業律師,常常需要跟當事人討論案情,但不得不說其實常常遇到當事人不太知道該怎麼樣有效率地和律師說明自己的問題,造成當事人花了很多時間解釋、律師有聽沒懂事後還要多花時間整理跟確認當事人真意的情況。 所以,這邊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些我覺得在跟律師討論案情時可以注意的重點,讓溝通更有效率、節省雙方的時間(以及當事人的諮詢費XD) 1. 證據的提供:有時候會遇到當事人提供了一堆資料,但因為證據能力或證據力有問題,其實通通都不能用、追問之後當事人才又提出新的可用證據,而當初沒提供的原因是因為他自己覺得這些資料不重要或不能用。 為了節省時間,建議大家直接把所有「可能會用到」的證據和資料都帶來給律師,讓律師去判斷哪些是可用的證據,也能幫助律師更快了解案情。 2. 說明自己的目的:也就是你今天來找律師幫你打官司或處理案子,希望得到的結果是什麼。給加害者一個教訓?想要拿到賠償?為自己爭取減刑? 當事人如果能明確告知自己希望得到的結果,律師比較能從中判斷該往哪個方向辦案、成功的機率大小等等。 3. 照著事件發生的順序說明案情:這個也是在執業時經常遇到的狀況之一。有些當事人會直接挑自己覺得最重要(或是覺得自己最委屈?)的事件或片段跟律師說,缺乏前因後果的敘述其實會增加律師釐清案件的困難。 所以最好的辦法其實是「按照事件發生的順序」一樣一樣陳述,通常律師也會做一個按照時間序排列的簡單筆記,這樣會是最清楚的。 4/ 務必要誠實:這點真的超級爆重要!我自己就遇過當事人在找律師的時候講的是A、結果到了法庭上才發現事實根本是B的狀況,於是前面準備的攻防方法通通都不能用,等於是被自己的當事人殺個措手不及⋯⋯ 所以希望大家在確定要委任律師之後,要給予自己的律師絕對的信任,對自己發生的事據實以告,而且律師對當事人都是有保密義務的,不要因為不好意思或怕自己的隱私會洩漏出去,就故意隱瞞甚至是做虛假的陳述! 目前大概想到這些,如果有其他想補充的,歡迎再留言給我~~
酒駕0.45觸法公共危險罪,無肇事,罰則是什麼?
公司被不法人利用其特殊身份進入各大行號任職,態度非常惡劣,甚至會破壞公司資料,及危害公司存續
如果應用程式中獲得許可的字體表示:僅用於個人用途,不可用於商業行為。 那臉書官方頭貼的設計如果使用了這個字體,有違反相關法條嗎? 還是說要牽涉到商標設計才算商業行為?
詢問一下法律的問題⋯⋯ 甲男買了房子,不過是登記在老婆名下!貸款也都是甲男在繳的!他們目前尚未離婚! 女方把他(甲男)趕出家門!甚至還把他的鑰匙跟錢⋯都全拿走捲款了 想請問一下,他老婆有權利把甲男趕出家門嗎?! 請問 女方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法律責任? 男方若要走法律程序,是否告的成?
大概3年前,我合一名公司員工那名,簡稱A ,前往公司宿舍整理,當時我把鑰匙給他保管,之後我受傷住院,就沒去拿鑰匙。 後來A私自吧宿舍出租,導致宿舍冷氣被拆走,到處都垃圾,這幾天我去整理,發現有租屋房契合約,A男寫甲方的位置,只有名字和電話,2本。證據1 我調閱那時台電繳費單 證據2 1這樣的證據夠嗎? 2還可告他什麼? 3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金額會比較多嗎? 有錯字請見諒
1、扶養請求權,屬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 2、那扶養代墊費是否屬一身專屬權呢? 判決後債權是否可以讓與? 兩者來源皆為「扶養費」,但後者又因判決後性質有所改變。 同樣未給付扶養費的前提,扶養費未給付沒事,扶養代墊費的產生,加上債權讓與,被告欠外面一屁股債? 若扶養代墊費能夠讓與,那父母先行跟所有親戚借錢,在跟親戚互相串證,以扶養代墊為名義來提告。 (不要說不可能,因為事情就發生在我身上) 在法律上,肯定說、否定說兩種說法又如何呢?
如題,我被冒簽名字,目前已向地檢告偽造文書。 想請問檢察官會主動鑑定筆跡嗎? 我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呢?或者我自己要跟檢察官聲請筆跡鑑定嗎?
前幾天看到有間店可以無卡分期,我跟他說想要什麼款式的手機,他說要審核一下,審核完之後司機就送過來了,這期間我家人都不知道,司機一來就要我簽合約核對身分證,要我簽家人的名字他們邊講邊錄影,事後家人知道了他們不同意,那想問一下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那合約還算數嗎?他們還說拆封後不能退貨,正常不是7天內都有鑑賞期嗎?拜託各位幫忙解答了
各位好,我是W,執業五年的民事訴訟律師x1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些實用的訴訟溝通技巧,人生漫長,難免會遇到一些法律問題,以下是我這幾年經驗中總結出「普通人跟法官溝通」的重點,學起來之後訴訟效率會高上不少!(也歡迎轉給身邊有需要的朋友啦 💁🏻 do's 1. 直切重點:先講結論,再論述過程 溝通順暢的大前提是,對溝通對象先有了解。一般法官一個月約要處理60~80個案件,還另有結案考核的kpi,可以說是相當忙碌,所以說,如果你希望擁有好的、對你較有利的判決結果,那請先站在他的角度思考,不要浪費法官的時間。 你可能會想說,法律人不是最喜歡三段論的表達方式嗎?就是先說各種理由,最後說結論,這樣聽上去更有邏輯。誒我必須很老實的跟你說,寫申論題跟開庭訴訟是不一樣的,法官不是改題老師,不會一個爭點一個爭點給你算分數,所以真的,請記住「直切重點」這四個字,法官如果覺得有需要,他會自己讓你繼續深入說明理由或者要你提供書面內容,記住,溝通是你來我往的交互性行為,不是你單方面的輸出,對方的反應也非常重要,不然你再有道理也沒用...(我真的有遇過不受控的當事人 ༼ ºل͟º ༽ 2. 情緒平穩:說詞前後統一,按照預演的來 不要感情用事!不要感情用事!不要感情用事!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在法庭上的所有說詞是前應該都是跟我們律師討論好的,不要臨場給自己加戲或見到對方就見笑登生氣,大家應著眼於行為所帶來的「結果」,而非一時之快。 推薦一個方法:把自己想像成一個「演員」,把對方也想成一個演員,你們現在在對戲,所以,他現在的行為、說詞只是劇本中寫好的橋段,不要往心裡去!請相信你跟你的委任律師,只要事前準備工作做足,熟悉舉證責任分配,積極到位的「書證」、提前準備應對對造可能的「抗辯」、「舉證」、掌握法官訊問證人的風格、作法... 勝訴的機會是不低的。 3. 立場堅定:不論怎麼問都不會被帶偏 遇過蠻多當事人在被法官問幾個問題後,就漸漸忘記說明目的(或者太緊張沒有去推敲法官問問題背後想了解的原因),甚至完全被後者牽著鼻子走。請記住,所有的溝通本身都是有一個要實現的目標的,尤其是在跟法官這種專業人士溝通的時候更是如此,請將自己的原話精煉再精煉、廢話降到最低,不要被他們的思維干擾。 這裡亦提供一個技巧給大家:回答問題前,先將溝通目標寫在紙上,這張紙最好放在你可以眼睛一直看到的地方,時刻提醒自己! 當然啦,這個方式能應用的場景比較有限(而且只能用在你跟你的律師有事先預想到法官會這樣問的情況下),真正良好的溝通還需要更多的知識技能長期累積,亦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don’ts 1. 情緒失控:法庭上直接嗆人 我是真的遇過兩次_(´ཀ`」 ∠)_ 當下真的想原地消失... 大家要記住剛剛我說過的,請注意所有的行為、言詞都是為了最後能拿到好的、對你有利的「判決結果」,所以請以理服人,要激動也要看場合,聽從律師教導,適時發洩,也得在適當的庭期或法院,如家事法院,很多法官包容比較高,甚至可以作為訴訟裁判依據,所以要發洩可以,但要聽律師的話。 情緒激動與辱罵對方十之八九對於案情基本上並不會有實質的幫助,甚至只是會讓法官對你有不理性或不好的印象(這句話超重要請打五顆星),除非有策略上必要,所以還是不要試! 2. 遭法官問話技巧誤導 法官或甚至對造律師都是受過專業訓練,且實務經驗基本都相當豐富,對於如何以問話技巧取得他們想要的答案,可說是經驗老道啊,所以呢,對於問題的前後關係務必小心,如果真的不理解問題寧願先講出「你所理解的問題」,反問法官跟對造律師,再慢慢消化過濾問題,講出真實回答。 3. 前後說法不一 寧願不說話,也不要說出會後悔的話!在法庭上請牢記惜字如金的原則,如果被抓住你前言不對後語,不斷窮追猛打,甚至再主張你已經自認不利的事實,真的會欲哭無淚! 好啦大概是這樣~ 如果大家覺得有幫助不要忘記幫我點個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