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2-01-19
各位好
相信這邊大多數人都吃過罰單!
無論是警察攔下的紅單抑或是被用路人舉發的違規事件,
看著一張張照片,你是否曾對這些「違規行為」毫無頭緒或印象呢?
尤其是通常收到罰單時,都已經離違規事件發生好一段時間了
很容易就忘記自己是不是如同被舉發的內容一樣呢?
而且通常覺得不合理,想提出申訴又得跑一大圈流程,浪費不少時間精力,最終結果又不一定盡如人意。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目前有一個名為「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檢附QR碼影片佐證」的議題,主要目的是希望舉發交通違規的事件通知單上能檢附QR碼掃描影片,便於大家判斷是否如同舉發內容一樣,而不需要再另外前往舉發單位或監理所查證。
如果各位也有相同的看法或困擾,歡迎點擊連結進行「附議」,讓這個提議能順利被看見
若有其他想法的夥伴,也歡迎在連結中留言討論~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75a0dfd-5739-4257-85ed-f18ad50a93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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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09-22
小弟我一直很好奇一個問題
很多公眾人物帳號po文底下都會出現所謂的乳房大軍
為什麼都不會被吉啊
之前也看到有公眾人物忍不下去直接標註IG的
https://i.imgur.com/HutmCiy.png
https://tw.news.yahoo.com/柯佳嬿遭乳房大軍攻陷-氣炸怒槓ig-075506808.html
試問有人吉過乳房大軍嗎?
還是說大家都覺得可以接受呢?
補個法律點:
刑235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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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09-11
有什麼東西可以隨身攜帶 自保用的 警察攔檢到也不違法的?
雨傘
鑰匙之類的
看到精神病殺人都不用被關
真的要防身 不然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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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05-25
各位法律人好,第一次發文請多多包涵!
長輩常常很愛在賴上轉發一些不實訊息。
告訴他們亂傳謠言會觸法,也轉貼相關新聞給他們看了,結果被回說:現在執政黨就是文字獄啦,只能講他們想聽的話,跟大陸有什麼兩樣?!
小弟不才,一時間竟無法辯駁,言論自由跟維持社會秩序之間,到底該怎麼衡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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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05-16
住在雙北的居民,應該都有感受到現在可怕的搶購物資潮,但是搶購時,往往大家都有點失去理智,
昨天看到一個阿嬤在跟年輕人爭執,似乎是那位阿嬤從人家的籃子裏直接拿未結帳的東西,想問一下各位專業大大,這樣有構成犯罪嗎??
如果沒有,那有民事責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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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2-04-19
最近簡訊實名制跟社交距離app迭代問題吵很兇
剛好聽 podcast 也在講這件事
CDC兩年做這麼多事情
法源依據全都是傳染病防治法
我好慌啊 尤其最近又要強制大家下載社交距離app
美其名是說之後就不用去一個地方就掃一次碼很麻煩
實際上不就等同於監控人民所在處嗎?
所以說
到底是傳染病防治法大還是憲法大?我真的好亂喔
以下稍微整理了這段時間我自己看新聞,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1. 監控人民所在處。一旦被紀錄到電話號碼警察局就能監控無犯罪人民。
2. 限制人民行動自由。基本因為公開足跡,我就問可否利用足跡限制特定群眾自由?
3. 公布無犯罪人民的個人隱私。居住地址,平常去哪裡幹什麼事情都被公布,還會說給
全國知道你進行人與人的連結。
4. 搜查人民私人物品。搜查物品怕藏毒是根據哪一條法律?是否按照此標準全民可以被
搜查物品看是否藏毒。
5. 隔離標準不一,人生而不平等。(官員有接觸就說採陰沒關係,老百姓有接觸史就強制隔離)
6. 有罪推定原則。只要有疑慮,先關進去隔離再說,等時間證明你無罪。
7. 入境規定限制台灣人民遷徙自由。你拿台灣護照,但不一定能回台灣喔
8. 入境需要台灣門號,限制通訊選擇自由
9. 民眾談論確診人數恐觸法,違反言論自由。
(陳時中直接說藝人不能罵政府,我問號?)
這上面基本上都違憲了吧...
難道傳染病防治法無敵的嗎?
還是政府覺得憲法給了太多自由 才會本土疫情延燒?
這樣跟對岸比較一下好像也沒什麼差啊
以下歡迎各位自行補充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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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2-02-02
大家新年快樂
如題
最近幾天在追韓劇漢摩拉比小姐
發現一件有趣的事
就是韓國檢察官辦公室桌上的牌子
都是中文漢字呢...
好奇為什麼會這樣
怎麼不是用韓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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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2-01-30
如題
剛開始唸意思表示而已
想請問這邊的法律人是否有人可以為我解惑呢?
因為收回不會是撤銷
撤銷只發生在意思表示生效之後
而且如果要撤銷的話必須先有一個撤銷權
但如果是撤回這個選項也很奇怪
因為撤回不是只能發生在意思表示生效前嗎?
傳了訊息不就代表意思表示已然生效(與對方有沒有已讀無關)
又收回話就是發生在意思表示生效之後??
越來越奇怪了 我好亂啊~
所以收回訊息不屬於撤回也不屬於撤銷
這樣的推論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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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2-01-17
乳題
最近年關將近
一直接到詐騙、融資、借貸等電話
所以就在想
如果我學youtube上面的影片
電話一接通就發出高分貝噪音
導致來電者耳朵受傷
是否會有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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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06-03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tradevan.android.forms
如題,相信現在疫情這麼嚴重,不能出門的大家都或多或少增加了網路購物的機會,提醒大家如果買的商品出貨在海外(像是蝦皮的中國大陸商家,這個買的時候最常忘記)就一定要去申辦實名認證!!!!
之前是勸導期,現在新法的規定已經正式上路了,提醒大家千萬千萬要注意先去申辦 ,上面就是安卓通關app的連結。
@_@ 不然貨物可能會卡住被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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