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二的女兒告訴我未來想當律師 我一開始覺得很高興 他對未來很有想法,我很支持 但後面發現想當律師的理由是建立在韓劇中的那些情節 想開口告訴他事實 卻也不想打擊到他的自尊 各位有什麼推薦的方法嗎?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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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6939/6137058 考試院院會今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等15種考試規則,自2023年起,司法人員、外交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調查人員、國安人員、交通事業人員、民航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原住民族、身心障礙人員、海巡人員、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等15種特種考試,不再列考公文。 考試院說明,現行列考公文多僅評量單一公文格式,有所侷限;且實務上公文的繕打,各公務機關均有相關公文程式設定相應,輔以文書處理手冊的具體說明與範例可參考;現行初任公務員基礎訓練,已安排一定時數的公文寫作課程。 考試院表示,基於上述因素考量,比照公務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員考試,自2023年起,司法人員等15種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不再列考公文。 考試院指出,公文寫作雖屬公務執行的重要職能,但現行公務員考試的作文及申論試題,已可檢驗應考人文字運用及表達的能力,考試階段國文科目不再列考公文,並未影響公務員考試的評鑑指標與功能。 哇哇哇~太好了剛好是我想考的取消公文💜💜
雖然不是自己要考試,但因為有許多朋友都在準備轉學考和國家考試,目前似乎都沒有明確的宣布會延期或者暫停,真的讓許多身邊的人感到無所適從。 像轉學考法律系一直是最大宗,每年各校都有數百人報名,如果改成書審,那一直努力備考的大家反而失去優勢,但防疫在急,實在是難以兼顧,只能在這裡祝福正在努力準備各種考試的大家,希望每個人的努力,都能在動盪的時期過去後,開花結果。 也希望律考的學長姐們不會受影響🙇 祝福大家!!
https://i.imgur.com/DMRkGON.jpg 台北市長柯文哲希望能介接中央健保資料庫,利用台北通APP來啟用北市疫苗護照,不過對使用與管理方式卻回應「再想想看」。對此,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發起「拒絕台北通強迫推銷」連署,痛批柯市府的思維,一直往中國式的「數位身分、集中控管」方向走,「我們要智慧城市,不要監控城市。請市府把隱私權和選擇權還給人民」。 苗博雅在臉書發文表示,民主國家的政府應尊重人民的多元品味,有些人就是對台北通有疑慮,有些人則是不喜歡被迫配合,也有人較重視隱私,寧願麻煩點。然而,北市府卻已編列一堆預算給台北通,「納稅人已經出錢滿足你對台北通的愛。你也該尊重其他納稅人使用公共服務的權利。」 苗博雅一一指出,「公立托嬰、圖書館、親子館、各種公共服務、公有場館⋯⋯都是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創造的。」只要符合資格,就應讓市民使用,而非以「先註冊台北通」為前提。 「『方便』有時要以『犧牲一部分隱私』為代價。」苗博雅認為,柯文哲認為值得,是他自己的決定。但有人認為不值得,他也應該讓別人有選擇。「整合」好不好,見仁見智;但「強迫整合」好不好,反對的人就會較多。再加上「強迫整合在一個沒有法律地位的資訊系統」,絕對是違反人民的資訊自主權。 苗博雅說明,資訊自主權是人民有權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若政府要強制人民配合,則必須符合憲法,且有法律授權。 苗博雅指出,台北通的真正名字是「單一識別系統」,目的原先是在身分證外,另設一個「數位身分」。但台北通會員帳號近年卻逐漸變成「市府唯一指定身分認證方式」。許多台北市的公共服務,不接受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認證身分,僅能透過台北通才能申請。 對此,苗博雅批評,台北通已經成為「台北市政府自己發行的數位身分證」,但問題是,「台北通根本就是一個沒有法律基礎的東西!」沒有法律授權的台北通,根本不應該取代法定證件,成為台北市認證身分的唯一方式。 苗博雅指出,智慧城市本意為「提供人民更多選擇」,但台北市是反其道而行,這並非智慧城市本意,用行政手段,綁架公共服務是對人民資訊自主權的侵犯。 苗博雅強調,發展智慧城市應往歐盟的方向看齊,而非現在市府的思維,往中國式的「數位身分、集中控管」走。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1-22/700374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posts/4762117150534502 這邊也附上苗博雅議員的原貼文供各位參考 其實一直不懂 台北通不就是把所有要用身份證申請的東西合起來 讓你申請方便機關處理也方便嗎?
我本身是讀工程相關科系,因為知道未來很長時間都可能需要爆肝工作 因為怕身體吃不消,後來轉換跑道準備法律相關考試。 不過最近聽說律師也是需要爆肝工作,想問律師爆肝工作大概幾年之後 才能成為擁有正常休息時間的上班族呢? 如果不是當律師,公職或企業法務等職位能正常時間上下班嗎? https://i.imgur.com/1WUj3yj.jpg
想必這段時間大家都遇到了不少狀況,這是我自己做的法學院通訊錄,如果有人有需要聯絡各校法律系所詢問事情,可以參考看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pqkEB32FWDfxQ80soWGzebtxboBbzKh/view?usp=drivesdk
NCC今天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數通法)草案架構,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如YouTube、Dcard都納入規範,規定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提供異議機制,也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 https://i.imgur.com/JqQvajF.jpg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在研議8個多月後,會中公布數通法草案架構。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預計農曆年前會公布草案具體條文,後續將召開三場公開說明會,持續搜集外界意見,之後再回到委員會討論草案,最快要明年6月、7月才會把草案送到政院。 翁柏宗指出,草案共11章,規範要項包括基本權利維護、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免責要件、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線上平台及指定線上平台義務、公私協力合作、專責機構設立及相關罰則等。 數通法草案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以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對象,並以自律先行,強化規管對象義務及資訊透明度,並加入他律、法律等公私協力概念與作為,以彰顯多方參與的網際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精神。 NCC強調,針對各界關切網路內容處理,網路世界為實體社會延伸,由政府各部門依其權責及主管法令規範處理,數通法草案介接各部會實體作用法,如網路出現違法內容,各法律中央主管機關得經法院程序後始得限制該違法資訊。 NCC解釋,數通法草案主要涵蓋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提出透明度報告、通知及回應等相關義務。此外,為強化對使用者保障,草案要求線上平台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相關限制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並提供異議機制,以保障使用者權益。 此外,草案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針對規模較大線上平台,草案要求必須每年進行風險評估管理,並接受外部獨立稽核,以確保其服務不會受到惡意濫用,對社會造成危害。 NCC補充,為促成自律機制運作及落實,草案規劃設立專責機構,以納入多方利害關係人觀點及參與,促進並協助業者落實自律機制,推廣資訊素養教育,強化產業與政府機關、民間社會溝通交流,打造自由、安全的網路環境。 根據NCC提供資料,數通法規範對象主要分成5類,第1類、第2類是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對應業者如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等;第3類資訊儲存服務者,則像是VMware;第4類為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像是Dcard、奇摩拍賣、YouTube、Meta等。 第5類仍待後續確認標準後,由NCC公告的「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將會被課予最多義務,因為對社會影響力最大。但NCC未進一步說明是否包括國內主要論壇如PTT等。 至於罰則內容與金額,翁柏宗表示,還在做最後討論,主要是業者違反相關義務時可能開罰,針對不同類型的網路服務業者,會有不同罰則。 https://tw.news.yahoo.com/ncc公布數通法草案-you-tube、-dcard等平台義務納入規範-112126672.html
立法院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加重酒駕處分,交通部隨即進行處理細則、裁罰基準表等子法修正,對於法規新增酒駕累犯要公布姓名、照片、違規事實,該用什麼型式公布,交通部委由公路總局與各單位開會討論;公總強調,目前針對照片取得來源尚未取得共識,但照片不會馬賽克、姓名也不遮蔽。 公路總局副局長黃運貴上週五邀集相關單位,就實務處理進行討論,強調照片來源是要用監理機關資料照、警方取締時拍照上傳、連結戶政系統取得照片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修正,加重酒駕處分行政院已核定施行日期,將於3月31日上路實施,台南市在法規上路前已率先公布酒駕累犯照片、姓名,但因為公布的照片有馬賽克、姓名也未完全公布,引發外界批評是做半套,更有人說法規未上路就公布,可能有侵犯個資的疑慮。 交通部表示,公總及六都處罰機關3月11日已研商依規定規劃設置網頁專區公布,對於台南巿先行採隱匿部分個資方式公布並無違反道交條例規定,但是否涉及違反個資,則由主管機關國發會認定。 公路總局局長陳文瑞表示,目前公總各區監理所都有建置網站,後續將會由各所在網站中建置一塊專區,公布各自處分的酒駕累犯資訊;至於照片來源,目前監理系統都有民眾報考駕照時的照片資料,雖然因為現行不用再換發駕照,部分照片可能是多年前拍攝,不過有姓名、照片等資訊,應該還是可以呈現出酒駕者的資訊。至於未來各裁決單位、警政單位認為有更好的做法,像是取締當下就由警方拍攝等,也不一定要用監理系統的照片。 酒駕新制3月31日上路後,只要是累犯就會被公布姓名、照片、違規事實,公總指出,公布累犯者資訊不是取締後隨即上網公布,須待裁決確定後才會公布,預計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 另外,道交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除公布累犯資料外,還將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的計算期限從5年延長為10年;提高年滿18歲的酒駕同乘車乘客「連坐罰」金額,從600元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元至1萬5000元;新增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優先強制執行等。 —————— 爽啦 終於不用保護加害者 🎉🎉🎉
本人準備國考初期是看補習班函授的行政法課程,不過對於我來說,聽課很吃力,也吸收的不太起來。 直到遇見了李惠宗老師寫的 [行政法要義],很多觀念漸漸掌握起來。 後來作考古題時,又搭配吳志光老師寫的 [行政法]來解題。 兩本書搭配學習,受益無窮,推薦給學習行政法的同學。 #最罩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