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堂
法官曾任最高法院民國 111 年 10 月 – 113 年 10 月
李寶堂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李寶堂,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民國 111 年 10 月 – 113 年 10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23 筆(民國 111 至 113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大法庭裁定「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大字第 840 號 民事裁定」(提及 1 次)。資料截至民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 在哪個法院
- 最高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等再抗告而聲請選任代理人、聲請裁定股票收買價格
- 公開判決
- 23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111–113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23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李寶堂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李寶堂法官的 22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2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21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21 筆
- 交通1 筆
李寶堂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李寶堂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3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20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2 筆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發回更審1 筆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李寶堂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李寶堂法官共有 23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20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李寶堂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李寶堂法官共有 23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12年度台上字第2515號請求解任董事職務台上駁回
- 113年度台上字第244號請求清償債務台上發回更審
- 112年度台上字第2916號請求確認會員關係存在等台上駁回
- 113年度台抗字第149號請求損害賠償聲請訴訟救助台抗駁回
- 113年度台上字第189號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等台上駁回
- 113年度台簡上字第4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台簡上駁回
- 113年度台簡聲字第10號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等再抗告而聲請選任代理人台簡聲駁回
- 113年度台聲字第317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再審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3年度台上字第179號請求返還土地再審之訴台上駁回
- 113年度台上字第76號請求損害賠償台上駁回
- 113年度台聲字第25號請求國家賠償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聲請再審台聲駁回
- 113年度台聲字第113號請求為一定行為等聲請再審及訴訟救助聲請再審併聲請訴訟救助台聲駁回
- 113年度台抗字第48號請求給付借款等(核定訴訟標的價額)台抗駁回
- 113年度台抗字第142號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等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台抗駁回
- 112年度台抗字第1119號聲請裁定股票收買價格台抗駁回
- 113年度台上字第203號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台上駁回
- 112年度台聲字第1445號請求為一定行為等聲請訴訟救助聲請再審聲請訴訟救助台聲駁回
- 112年度台上字第2845號請求返還借款台上駁回
- 112年度台抗字第1024號請求返還股東往來借款聲請假扣押台抗駁回
- 112年度台簡抗字第325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聲請訴訟救助台簡抗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