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8號
- 聲請人
-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陳榮海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年度執聲字第1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榮海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肆年捌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為:受刑人陳榮海因犯詐欺等案件,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依刑法第53條應依同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備具繕本,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規定甚詳。又所稱併合處罰,係以「裁判確定」前犯數罪為條件,倘被告一再犯罪,經受諸多科刑判決確定之情形,上開所謂「裁判確定」,乃指「首先確定」之科刑判決而言。亦即以該首先判刑確定之日作為基準,在該日期之前所犯各罪,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在該確定日期之後所犯者,則無與之前所犯者合併定執行刑之餘地,倘其另符合數罪併罰者,仍得依前述法則處理(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523號刑事裁定意旨參照)。次按刑法第50條關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應併合處罰之規定,於其第1項但書及第2項,明示受刑人所犯數罪同時有得為易刑處分與不得為易刑處分之情形者,須經受刑人請求,由檢察官提出聲請,得為易刑處分之罪與不得為易刑處分之罪始可併合處罰定其應執行刑,此項請求權,固屬受刑人之權利,惟其於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經法院裁定併合處罰後,各罪之宣告刑已合併為單一不得易刑處分之執行刑,受刑人即應受其拘束,不得再變更其意向。倘受刑人嗣因增加經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不得易刑處分之犯罪,而有再次合併定其應執行刑之必要者,檢察官原應逕依職權向法院為聲請,縱受刑人表明不願就新增經另案判決確定之數罪定應執行刑,法院亦不受其拘束,仍應依法定其應執行刑(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514號刑事裁定參照)。而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91年度台非字第32號、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刑事判決參照)。是以,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其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有應更定執行刑之情形,倘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亦即,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不得較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之總和(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1250號刑事裁定、105年度台非字第110號刑事判決參照)。
三、經查:
㈠本件受刑人因藥事法、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分別確定在案等情,有各該判決、判決查詢資料、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定應執行刑聲請書在卷可稽。又附表所示各罪中,係以如附表編號25之案件為最後事實審案件,且該案業經本院為實體判決後確定,是本院為附表編號1至25所示各案件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依法應具有管轄權。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係於附表編號1所示判決確定日(即民國111年8月25日)前為之;另附表編號7原屬得為易刑處分之罪,附表編號1至6、8至24所示之罪,則屬不得易刑處分之罪,乃係受刑人請求後,檢察官始向本院提出聲請,並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在案(見本院卷第19至23頁),是以,就附表編號1至24各罪之宣告刑已合併為單一不得易刑處分之執行刑,揆諸前開見解,受刑人即應受其拘束,故檢察官本次就附表編號25不得易刑處分之罪逕依職權向本院聲請與附表編號1至24合併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㈡本院審酌:
⒈受刑人所犯各案件其中附表編號1至24之案件,經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確定。依上述說明,本件依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之外部界限為有期徒刑30年(計算式:4月+1年3月+1年2月+1年3月+1年3月+1年2月+6月+5年2月+5年2月+5年2月+5年2月+5年2月+5年2月+5年2月+1年10月+1年10月+7月+7月+7月+7月+2年8月+5年2月+5年2月+5年2月+1年2月=68年5月,惟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但書規定,定應執行刑之刑度不得逾30年);依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所定之內部界限上限為15年(計算式:13年10月+1年2月=15年)。基此,本院所定執行刑不得逾有期徒刑15年。
⒉爰以受刑人罪責相當原則,綜合斟酌受刑人如附表所示各次犯行之犯罪類型、法益侵害種類、犯罪行為態樣、犯罪時間之間隔,並審酌其應受非難責任程度、所反應受刑人之人格特性與犯罪傾向等因素,對於受刑人所犯數罪為整體非難評價及對受刑人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一切情狀,復參酌前述之內、外部界限,以及受刑人113年5月29日陳報狀所表示請求從輕定執行刑之意見等情(見本院卷第223至229頁),依法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藥事法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12/09 110年11月上旬 110年9月起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80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51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51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判決日期 111/07/29 111/08/23 111/08/23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08/25 (首先確定) 111/09/21 111/09/21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71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94號 1. 編號2-6經金門地院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2.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10月中旬 110年11月上旬 110年11月上旬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51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51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51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判決日期 111/08/23 111/08/23 111/08/23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09/21 111/09/21 111/09/21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94號 1. 編號2-6經金門地院111年度金訴字第4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2.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7 8 9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犯罪日期 111/06/13 110/02/15 110/02/15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毒偵字第71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6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日期 111/09/19 111/12/27 111/12/27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簡字第6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10/26 112/01/31 112/01/31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是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18號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5號 1. 編號8-20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 2.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10 11 12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犯罪日期 110/02/15 110/02/15 110/02/15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日期 111/12/27 111/12/27 111/12/27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1/31 112/01/31 112/01/31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5號 1. 編號8-20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 2.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13 14 15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罪日期 110/02/15 110/02/15 109年9月上旬某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日期 111/12/27 111/12/27 111/12/27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1/31 112/01/31 112/01/31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5號 1. 編號8-20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 2.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16 17 18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09年9月18日 110年2月13日至同年3月13日之其中某時 110年2月13日至同年3月13日之其中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日期 111/12/27 111/12/27 111/12/27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1/31 112/01/31 112/01/31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5號 1. 編號8-20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 2.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19 20 21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2年8月 犯罪日期 110年2月13日至同年3月13日之其中某時 110年2月13日至同年3月13日之其中某時 110/12/2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0年度偵字第449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57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判決日期 111/12/27 111/12/27 112/02/23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1/31 112/01/31 112/03/24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85號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91號 1. 編號8-20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 2. 編號21-24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5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5月。 3.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22 23 24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有期徒刑5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11月下旬某日21時許 110年12月16日 18時許 110年12月28日凌晨2時許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57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57號 金門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57號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判決日期 112/02/23 112/02/23 112/02/23 法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111年度訴字第2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2/03/24 112/03/24 112/03/24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2年度執字第91號 1. 編號21-24經金門地院111年度訴字第25號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5月。 2. 編號1-24經金門地院112年度聲字第60號裁定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月。 編號 25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10月下旬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金門地檢112年度偵字第876號 法院 金門地院 最後事實審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33號 判決日期 113/03/12 法院 金門地院 確定 判決 案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3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04/09 是否為得為易刑處分之案件 否 備註 金門地檢113年度執字第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