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809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楊俊億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執聲字第62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楊俊億因詐欺等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理由
一、受刑人楊俊億因詐欺等罪,先後經本院、臺灣台中地方法院、臺灣台南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暨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並審酌被告之犯行期間尚短,認被告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如以實質累加之方式定應執行刑,則處罰之刑度顯將超過其行為之不法內涵,而違反罪責原則,及考量因生命有限,刑罰對其造成之痛苦程度,係隨刑度增加而生加乘效果,而非以等比方式增加,是以隨罪數增加遞減其刑罰之方式,當足以評價其等行為之不法性之法理,爰依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規定,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至聲請書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刑,經與卷內判決書及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比對結果,應是重複列載聲請書附表編號12所示罪刑,顯屬贅載,自不在本院定執行刑之罪數中,特此敘明。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備註:編號1至12所示宣告刑曾經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罪名 宣告刑 犯罪日期 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 確定日期 1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5/2 高雄地院108年度審訴字第993號 108/11/20 108/12/17 2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 108/5/2 3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5次) 108/4/22 108/4/22 108/4/22 108/4/23 108/4/25 臺南地院108 年度金訴字第267號 108/12/24 109/1/30 4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2次) 108/4/30 108/4/30 臺中地院108年度訴字第2393號 109/1/14 109/3/5 5 詐欺 有期徒刑1年4月(2次) 108/4/30 108/5/2 臺南地院108 年度金訴字第149號 109/4/23 109/5/26 6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4/29 彰化地院109 年度訴字第776號 109/10/8 109/11/6 7 詐欺 有期徒刑1年4月 108/4/29 彰化地院109 年度訴字第776號 109/10/8 109/11/6 8 詐欺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108/4/30 108/4/30 臺中高分院109 年度金上訴字第2353號 109/11/25 109/12/29 9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5次) 108/4/30 108/4/30 108/4/30 108/4/30 108/4/30 臺中高分院109 年度金上訴字第2353號 109/11/25 109/12/29 10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4次) 108/4/23 108/4/25 108/4/25 108/4/26 彰化地院110 年度訴字第10號 110/2/25 110/3/31 11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4次) 108/4/22 108/4/25 108/4/25 108/4/25 彰化地院110 年度訴字第10號 110/2/25 110/3/31 12 詐欺 有期徒刑1年3月 108/4/24 彰化地院110 年度訴字第10號 110/2/25 110/3/31 13 詐欺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5/4 嘉義地院109 年度訴字第24、313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19號 110/5/18 110/6/28 14 詐欺 有期徒刑1年5月 108/5/4 嘉義地院109 年度訴字第24、313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19號 110/5/18 110/6/28 15 詐欺 有期徒刑1年1月 108/5/2 高雄地院110 年度金訴字第36號 111/1/27 11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