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925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洪璽鈞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8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洪璽鈞犯如附表所示之捌拾陸罪,各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洪璽鈞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
三、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於如附表所載之日期分別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各該刑事判決書各1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且經受刑人請求在案乙節,有請求更定應執行刑聲請表1紙在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5所示68罪,固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然依前揭說明,本院定其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逾30年,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25所定應執行刑與編號26至29之總和(有期徒刑28年3月)。本院審核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係於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397號判決確定日(即民國109年5月25日)以前所犯,審酌受刑人所犯前述86罪,均係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加入同一詐欺集團負責搭載車手提領款項及交付車手所提領款項之工作,各罪被害主體不同,且犯罪時間集中在108年10至11月間等總體情狀,就受刑人所犯前述86罪,乃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罪名 宣告刑 犯罪日期 (民國) 最後事實審 確定判決 備註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 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1月(共2罪) 108年10月1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397號 109年3月31日 同左 109年5月25日 編號1至25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108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3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 108年10月15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4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108年11月24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金訴字第105號 110年1月18日 同左(聲請書誤載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52號,應予更正) 110年4月26日 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1月2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6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2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3罪) 108年11月22至23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62號 109年12月28日 同左 110年1月27日 8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1月15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金訴字第448號 110年11月29日 同左 111年1月4日 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14罪) 108年10月13日、15日、11月15日、18日、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0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0月13日、11月15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0月1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2號 110年3月11日 同左 110年4月8日 1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 108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3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 108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4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1月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38號 110年7月30日 同左 110年9月3日 1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1月9日、21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6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9日、21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1月(共17罪) 108年10月19至23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金訴字第139號 110年10月27日 同左 110年12月7日 18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108年11月23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37號 110年12月28日 同左 111年2月7日 1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1月23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0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22日、23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8月 108年10月15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385號 110年10月26日 同左 110年12月1日 2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0月14日、15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3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5月 108年10月1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4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1月14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金訴字第653號 111年3月24日 同左 111年4月28日(聲請書誤載為114年4月28日,應予更正) 2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0月13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83號 111年8月31日 同左 111年10月5日 26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7罪) 108年11月10日、15日、18日、22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52號 111年11月29日 同左 112年1月4日 2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8罪) 108年11月10日、18日、19日、22日、2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8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10日、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5月 108年11月16至17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