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2 分鐘讀完全文 4,046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更一字第6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25 日

法官林怡姿

聲請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洪璽鈞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819號),前經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8日以112年度聲字第925號裁定後,受刑人不服提出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民國112年7月12日以112年度抗字第192號裁定撤銷發回,本院更為裁定如下:

主文

洪璽鈞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洪璽鈞因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就附表編號1至29所示之罪定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受刑人因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有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就附表所示之各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有受刑人於民國112年4月6日提出之「請求更定執行刑聲請表」在卷可查,而檢察官則以本院為上開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亦符合刑法第50條之規定,爰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考量適用法規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內部性界限(本件之內部界限為有期徒刑28年3月,即受刑人先前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5所示共68罪,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2年度聲字第10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加計附表編號26至29所示共18罪之總和),同時衡酌受刑人各次犯罪之時間(集中於108年10月至11月間)、侵害法益相同、犯罪型態相似等整體非難評價,以及刑罰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數罪併罰定執行刑之規定所採取之限制加重原則等因素,並考量受刑人就本件定應執行刑請求從輕量刑等節,有本院定應執行刑案件受刑人意見調查表可考,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50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5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林怡姿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徐美婷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罪名 宣告刑 犯罪日期 (民國) 最後事實審  確定判決  備註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  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1月(共2罪) 108年10月1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397號 109年3月31日 同左 109年5月25日 編號1至25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確定。 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108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3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 108年10月15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4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108年11月24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金訴字第105號  110年1月18日  同左(聲請書誤載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52號,應予更正) 110年4月26日   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1月2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6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2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3罪) 108年11月22至23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62號 109年12月28日 同左 110年1月27日  8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1月15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金訴字第448號 110年11月29日 同左 111年1月4日  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14罪) 108年10月13日、15日、11月15日、18日、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0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0月13日、11月15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0月1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2號 110年3月11日 同左 110年4月8日  1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 108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3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 108年10月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4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1月9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38號 110年7月30日 同左 110年9月3日  1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1月9日、21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6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9日、21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1月(共17罪) 108年10月19至23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金訴字第139號 110年10月27日 同左 110年12月7日  18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 108年11月23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37號 110年12月28日 同左 111年2月7日  1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1月23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0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23日(聲請書贅載11月22日,應予刪除)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1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8月 108年10月15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385號 110年10月26日 同左 110年12月1日  22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 108年10月14日、15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3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5月 108年10月1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4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1月14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金訴字第653號 111年3月24日 同左 111年4月28日(聲請書誤載為114年4月28日,應予更正)  25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 108年10月13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83號 111年8月31日 同左 111年10月5日  26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2月(共7罪) 108年11月10日、15日、18日、22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52號 111年11月29日 同左 112年1月4日  2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3月(共8罪) 108年11月10日、18日、19日、22日、24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8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 108年11月10日、19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9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聲請書略載為詐欺,應予補充) 有期徒刑1年5月 108年11月16至17日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聲更一字第6號於民國 112 年 08 月 25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