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1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087號

空氣污染防制法行政裁判日期 109 年 06 月 18 日

法官侯東昇陳國成王碧芳蘇嫊娟鍾啟煌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7年度上字第1087號

上訴人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代表人
吳義芳
訴訟代理人
張宗琦 律師
訴訟代理人
梁志偉 律師
被上訴人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表人
張瑞琿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由張瑞琿為被上訴人代表人之承受訴訟人,續行訴訟。

理由

一、本件訴訟程序因被上訴人代表人變更,然兩造迄今未為承受訴訟之聲明。茲經本院查明張瑞琿現為被上訴人之代表人,爰依職權裁定張瑞琿應續行本件訴訟。

二、依行政訴訟法第186條民事訴訟法第178條,裁定如主文。

最高行政法院第一庭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8  日

審判長法官 侯 東 昇

法官 陳 國 成

法官 王 碧 芳

法官 蘇 嫊 娟

法官 鍾 啟 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 蔡 宜 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087號於民國 109 年 06 月 18 日裁判,案由為空氣污染防制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