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645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上易字第645號
- 上訴人
- 即自訴人
- 甲○○
- 自訴代理人
- 鄭勵堅律師
- 自訴代理人
- 李佳玲律師
- 被告
-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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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6年度自字
第15號,中華民國97年1月3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板
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判決撤銷。
乙○○公然侮辱人,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罰金新臺幣叁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乙○○於民國95年8月22日至甲○○醫師所開設位於臺北市○○○路1段148號2樓之1之「甲○○診所」掛號初診,由甲○○就乙○○左側大腿後方蜘蛛網狀靜脈區擴張為診療及評估,當時甲○○出示醫療估價表,明確告知乙○○雷射治療收費標準為1至100發每發新臺幣(下同)150元、101至200發每發100元,乙○○同意接受雷射治療,並在該估價表上簽名及預付3000元訂金。嗣於翌(23)日,乙○○於接受甲○○雷射手術前,經甲○○於乙○○患部畫圈以確認手術區域,乙○○因此知悉手術區域明顯大於2.5乘以2.5公分,且該畫圈區域內並無任何瘀血(即一般所稱之「黑青」)存在之事實,經乙○○簽署手術同意書確認後,由甲○○為乙○○進行雷射手術,手術後實際雷射發數經儀器顯示為65發,共計手術費用為9750元(包含訂金),乙○○於支付該費用後離去。詎乙○○因不滿該次手術之費用及手術後之結果,竟基於公然侮辱甲○○之犯意,於附表1編號1.所示之時間,以該編號1.所示之暱稱,於該編號1.所示之網站中,散布如該編號1.所示之文章內容,其中「笨蛋醫生」、「超級爛」等文字,係以足以貶損甲○○人格之言語公然侮辱甲○○,致甲○○之社會聲譽遭受減損。
二、案經甲○○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提起自訴。
理由
一、被告乙○○對於本判決所引用之下列各項證據方法之證據能力,於本院審理時,均表示無意見,且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亦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茲審酌該等言詞陳述作成時之情況,並無不宜作為證據之情事,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之規定,得作為證據。
二、訊之被告乙○○固坦承曾前往自訴人甲○○診所看診,接受雷射治療,並於就診後在網路上發表如附表1所示之文章內容,惟堅決否認有何公然侮辱之犯行,辯稱:伊為治療左側大腿後方蜘蛛網狀靜脈曲張而於95年8月22日前往自訴人診所看診,自訴人告知可進行手術,手術費用約2000元至3000元,並要求支付手術押金至少5000元,伊認該手術價位在伊能力可負擔範圍,惟認為手術押金5000元高於伊手術費用不合理,經自訴人同意後,遂當場支付3000元押金,約定於翌日下午進行手術;手術前,自訴人並未說明是打65發,手術同意書也沒有該記載,而伊亦有再次自訴人確認手術費用無訛之後,才接受手術,不料手術後,自訴人才告知施打雷射65發超過原約定次數,費用高達9750元,伊在驚慌、情急之下,仍以信用卡付清扣除押金外之手術費用6750元,返家後才發現施打範圍超過原本所約定之範圍,甚至連非靜脈區張之「瘀青」也都被施打雷射,伊為免他人亦受到相同遭遇才在網路上發表伊上開親身經歷之文章,並無誇大不實,又伊所指「笨蛋」醫生也只是就伊遭遇以一形容詞作為表示,並非有輕蔑表示之行為,主觀上無侮辱之故意,伊既係善意發表言論,縱有造成自訴人不快或難堪,至多也只是用詞不當云云。
三、經查:
㈠按被告前因靜脈曲張而於95年8月22日前往自訴人診所看診,預繳訂金3000元後,於翌日前往自訴人診所接受雷射治療,共施打65發雷射,費用合計9750元,嗣後被告即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在如附表所示之網站上發表如附表所示之言詞等情,業據被告坦承不諱(見96年度他字第4184號偵查卷第131頁至第135頁、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11頁反面、第79頁,原審95年自字第15號卷二第28頁),而被告有接受該雷射手術過程亦據證人即自訴人診所護士符肇中於偵查中證述甚明(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29頁反面),並有「甲○○診所靜脈曲張治療估價表」、「甲○○診所手術同意書」各1紙及上開電腦網路列印資料附卷可稽,堪信為真實。被告在接受自訴人上開雷射治療後,於附表1編號1.所示之時間,以該編號1.所示之暱稱,於該編號1.所示之網路文章中,以「笨蛋醫生」、「超級爛」等文字評價自訴人,亦有電腦網路列印資料附卷可稽。是被告於上開時間,確有陳述前揭言論等情,應堪認定。
㈡按「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直接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而言。觀諸附表1編號1.之網路文章內容所示,被告於該網站上發表「我前一陣子發現有蜘蛛網狀的靜脈曲張,大約2.5×2.5 大小,去一家診所看診,那醫生說可用雷射治療,大約2-3000新台幣,結果打完雷射後竟要將近10000元,更慘的是那『笨蛋醫生』不是靜脈曲張的區域也打,我有一個小黑青他也打,結果原本黑青的地方整個陷下去變成一個凹洞,原本小區域靜脈曲張變成約8×8大小,不但整個變黑還有難看的疤痕,之後還花錢買藥除疤,建議大家穿彈性襪就好,千萬不要去找這家台北的診所甲○○診所,超級爛!!! 」,綜合被告上開文章內容,被告於前開文章中所使用之「笨蛋醫生」、「超級爛」用語,其直指自訴人甲○○為「笨蛋」、「超級爛」,確實有貶低他人之人格,損及他人尊嚴之情形,而為一般人所無法認同、接受,且「笨蛋」、「超級爛」等詞,依我國國情,當屬侮辱性之言詞,為公眾周知之事實。被告雖辯稱:當時打靜脈曲張,自訴人處理方式不是專業醫生應有的方式,伊並無公然侮辱意圖,伊只是把個人經驗分享給網路上的朋友(見本院卷94年4月8日審判程序筆錄)云云,然被告果僅為敘述其與自訴人間醫療就診過程,在網路上分享個人經驗,其大可以客觀、中性之文字單純描述即可,實無須使用前開「笨蛋醫生」等文字。況前開文字涉及個人主觀評價,使用「笨蛋醫生」及「超級爛」一詞,除主觀上發洩情緒以貶抑他人行為外,實不見有何助於事實之描述,被告使用前開文字,顯有貶抑之意。復觀諸被告於網路上之文章內容,剔除前開貶抑文字,並無礙被告敘述其與自訴人間醫療就診過程,被告並無使用前開貶低他人文字之必要,而其猶在網路文章中使用前開「笨蛋醫生」等文字,顯非僅為單純描述事實,其出於侮辱之意甚明。被告上開發言顯已逾越一般人可以接受之言論自由範籌。
㈢次按刑法上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不以實際上已共見或共聞為必要,又此之多數人,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5號解釋參照)。被告於附表1編號1.所示網站上發表文章,前開網頁既可供一般網路使用者點選瀏覽及發表流通意見,前開網頁處於不特定人、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無疑。被告於前開網頁上以「笨蛋醫師」等不雅文字指摘自訴人,要已構成公然侮辱無疑。被告所辯並無侮辱自訴人之意思云云,即無可採。
四、核被告乙○○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又依95年6月14日修正公佈之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2項規定,刑法罰金貨幣單位改為新台幣,其中刑法第309條罰金併提高三十倍,合予敘明。
五、原審未察,遽以自訴人所提出之證據,並無法證明被告有何公然侮辱犯行,又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認定被告確有自訴人所指之公然侮辱犯行為由,諭知被告無罪,其認事用法均有違誤。自訴人執以上訴,為有理由,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佳,雖未謹言慎行,於網路上使用前開文字侮辱自訴人,所為固有不是,惟念其係因與自訴人間醫療就診過程,對於施打靜脈曲張區域範圍認知差異,所產生醫療糾紛,被告一時氣憤所致,惡性尚非重大,併衡被告之犯罪手段、所生損害、犯罪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罰金新臺幣六千元,並諭知易服勞役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上開犯行之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而所犯之罪,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法減為罰金新臺幣三千元,並諭知易服勞役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六、自訴意旨另以:被告乙○○於民國95年8月22日至自訴人甲○○醫師所開設位於臺北市○○○路○段148號2樓之1之「甲○○診所」掛號初診,由自訴人甲○○就被告乙○○左側大腿後方蜘蛛網狀靜脈區擴張為診療及評估,當時自訴人甲○○出示醫療估價表,明確告知被告乙○○雷射治療收費標準為1至100發每發新臺幣(下同)150元、101至200發每發100元,被告乙○○同意接受雷射治療,並在該估價表上簽名及預付3000元訂金。嗣於翌(23)日,被告乙○○於接受自訴人甲○○雷射手術前,經自訴人甲○○於被告乙○○患部畫圈以確認手術區域,被告乙○○因此知悉手術區域明顯大於2.5乘以2.5公分,且該畫圈區域內並無任何瘀血(即一般所稱之「黑青」)存在之事實,經被告乙○○簽署手術同意書確認後,由自訴人甲○○為被告乙○○進行雷射手術,手術後實際雷射發數經儀器顯示為65發,共計手術費用為9750元(包含訂金),被告乙○○於支付該費用後離去。詎被告乙○○因不滿該次手術之費用及手術後之結果,竟基於誹謗之犯意,接續於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之犯罪時間,分別以附表各編號所示之暱稱於附表所示之網站中,散布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不實文章內容,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均足以減損自訴人甲○○於社會上之名譽,因認被告乙○○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云云。
㈠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自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認定,始得採為斷罪資料,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最高法院29年度上字第3105號、30年度上字第816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參照)。次按公然侮辱與誹謗罪之別,在於如係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具體或可得具體之事項,應成立刑法第310條第1項之誹謗罪;倘僅係漫然指罵,並未指有具體事實,仍屬公然侮辱,應依同法第309條第1項論科,此有司法院字第2179號解釋意旨可資參照。誹謗罪質每附隨有公然侮辱之罪質在內,因此二者間具有吸收關係,公然侮辱罪被誹謗罪吸收。再按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文足參。另按又刑法第310條第3項關於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及刑法第311條第3項關於以善意發表言論,因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設有阻卻違法事由之規定,前者則係基於「真實抗辯原則」,後者即為表彰「合理評論原則」,故而如行為人所為評論以攸關於公眾事物事實為基礎,為期保障一般大眾對於公眾事物的自由發抒評論以促使公共事務免於瑕疵,若限定表達者必須在陳述相關事實前均需做自我的事前檢查,確信確為真實未罹於法律責任後始得為之,則此「寒蟬效應」反降低公眾事務因經由公開討論而進步之機會,故必以在證明行為人係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而以不實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時,行為人始應就此誹謗言論負法律責任。
㈡自訴人認被告涉犯加重誹謗罪嫌,係以有如附表所示之文章、證人符肇中、洪玉潔於偵查中之證述、手術同意書、治療估價表、陳情書、道歉函及照片等為其論罪之依據。然訊之被告乙○○堅決否認有何加重誹謗之犯行,辯稱:伊為治療左側大腿後方蜘蛛網狀靜脈區張而於95年8月22日前往自訴人診所看診,自訴人告知可進行手術,手術費用約2000 元至3000元,並要求支付手術押金至少5000元,伊認該手術價位在伊能力可負擔範圍,惟認為手術押金5000元高於伊手術費用不合理,經自訴人同意後,遂當場支付3000元押金,約定於翌日下午進行手術;手術前,自訴人並未說明是打65發,手術同意書也沒有該記載,而伊亦有再次自訴人確認手術費用無訛之後,才接受手術,不料手術後,自訴人才告知施打雷射65發超過原約定次數,費用高達9750元,伊在驚慌、情急之下,仍以信用卡付清扣除押金外之手術費用6750元,返家後才發現施打範圍超過原本所約定之範圍,甚至連非靜脈區張之「瘀青」也都被施打雷射,伊為免他人亦受到相同遭遇才在網路上發表伊上開親身經歷之文章,並無誇大不實等語。
㈢經查:
⒈自訴人主張被告前因靜脈曲張而於95年8月22日前往自訴人診所看診,預繳訂金3000元後,於翌日前往自訴人診所接受雷射治療,共施打65發雷射,費用合計9750元,嗣後被告即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在如附表所示之網站上發表如附表所示之言詞等情,業據被告坦承不諱(見96年度他字第4184號偵查卷第131頁至第135頁、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11頁反面、第79頁,原審95年自字第15號卷二第28頁),而被告有接受該雷射手術過程亦據證人即自訴人診所護士符肇中於偵查中證述甚明(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29頁反面),並有「甲○○診所靜脈曲張治療估價表」、「甲○○診所手術同意書」各1紙及上開電腦網路列印資料附卷可稽,堪信為真實。
⒉自訴人雖主張上開估價表業已載明發數,故被告明知施打發數為65發云云(見原審卷二第27頁),惟上開估價表係被告於96年8月22日所簽,業據該估價表記載明確,是苟如自訴人所述,則被告係在接受前開雷射前即與自訴人約定施打65發雷射,並記載於上開估價表,然雷射施打發數應視施打當時患部情形而定,如非單純數發,至多僅能提出概略發數或視病人之預算額度而於施打時控制發數,以本件多達65 發之情形,自訴人顯難僅憑96年8月22日之目視診斷即知被告應施打65發雷射,此觀諸證人即自訴人診所員工林惠淳於偵查中證稱:「(問:甲○○在診間內是否會告訴病患範圍多大、多少費用嗎?)他只會告訴病患一個預估值而已,不會確定多少多少」、「(問:曾否出現,當初講的範圍,比實際診療範圍小,以致於費用暴增之情形?)會,不過通常醫師講的都是預估值,所以就我所知,並沒有發生過糾紛」等語自明(見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67頁反面、第68頁);又既已能記載發數,則無不記載總金額之理,惟上開估價表卻未於「總計」欄內記載總額為何,自與常情有違。再參以證人符肇中於偵查中證稱:「(問:乙○○當天打了幾發?)這要看記錄」、「(問:你是否有更改過乙○○的病歷記錄?)有,發數有更動,但原因我已不確定了」等語(見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58頁),更難認被告在簽上開估價表時即已知悉施打65發雷射;又依證人即自訴人診所護士洪玉潔於偵查中證述:「(問:保證金何時繳納?)就是初診當天,保證金一般是要求5000元,若病人沒有帶這麼多現金的時候,就不用繳到5000元,看病人身上有多少錢就繳多少錢」等語(見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72頁),足徵被告辯稱自訴人原本要收5000元訂金,嗣後僅向伊收取3000元保證金等語,洵非無據,自訴人主張苟如被告所言雷射手術費用僅2000元至3000元,則不可能向被告要求收取5000元云云,亦無足取:況被告否認該發數於其在簽上開估價表時即已記載(見原審卷二第27頁),而自訴人並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以資證明,是僅憑其所提出之上開估價表,尚無從據以認定被告於上開估價表簽名時(即雷射手術前),即已知悉施打雷射發數為65發,故自訴人此部分主張,尚不足採。
⒊至自訴人另主張其在被告接受上開手術前,有在被告患部畫圈以確認手術區域,被告依該畫圈範圍應知悉手術區域明顯大於2.5乘以2.5公分云云。查自訴人為被告施行雷射手術前確有在被告患部舉圈以確認手術區域一節,有手術範圍畫圈之照片1幀附卷可稽,且經證人符肇中、林惠淳、洪玉潔於偵查中證述甚明(見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第29頁反面、第67頁反面、第72頁),固堪信為真實,惟此僅係說明自訴人將為被告施行雷射手術之範圍,並非該範圍內全數均需雷射,自訴人於施行雷射手術時,仍應在該區域內就與被告約定之患部進行,故縱被告未表示反對,亦不應就此即推認被告同意在該範圍內做超出雙方約定之雷射手術,自訴人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業已知悉所施作之雷射手術將達65發、金額達9750元,既已如前述,則單從上開雷射手術畫圈,自亦難憑為被告於該手術施行前業已知悉自訴人為其施作之雷射手術範圍,將大於2.5乘以2.5公分,更難認被告有何同意可言。況被告在自訴人畫圈當時,並未實際進行測量,又係即將接受手術,以當時之心情、個人目視能力,是否能確實目測出該範圍之大小,亦非無可疑,此觀諸被告於偵查中自承:「我由上往下看的時候,就大概是2.5乘以2.5公分的範圍」等語可知(見96年度偵字第4621號偵查影卷整11頁反面),而縱被告忽略了上開畫圈範圍,被告依其僅需2000元至3000元手術費用之認知,與結算後高達9750元之手術費用相較,推論認為自訴人施作上開雷射手術超出雙方約定之範圍,非無緣由,尚難認有何惡意。至於自訴人有無就被告瘀青部位施打靜脈曲張雷射,依自訴人所提出之上開照片,實難分辨有無就瘀青、非靜脈曲張部位進行雷射,尚無從認定被告就此所述有何不實。故自訴人此部分主張,亦難對被告有何不利之認定。
⒋另如附表1所示之其他內容,僅在評斷自訴人診所所販售之襪子優缺,應屬可受公評之事;至於如附表2所示內容,亦僅在評斷襪子之優缺,並未提及任何與自訴人相關之字句,自難認該等內容有何加重誹謗。另被告曾於95年11月6日出具道歉函向自訴人表達道歉之意,固有該道歉函影本1件在卷足憑,惟此係被告事後對自己上開不當行為所表達之歉意,本件是否構成自訴人所指訴之誹謗犯行,仍應由本院依調查結果判斷,是該道歉函實不足以憑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至於被告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提出之陳情書,係被告循正當管道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自訴人以此作為被告有其所指誹謗犯行,亦屬無據。
⒌綜上所述,被告雖於網站上散布文字,指摘足以毀損自訴人名譽之事,且依自訴人所提出之證據資料,雖無法完全證明被告之言論內容為真實,惟被告係針對己身經歷及所認定之事實加以指摘,並非憑空故意捏造虛偽事實,或因重大的過失或輕率而致其所陳述與事實不符,自訴人所提出之證據復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係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為上述言論,且其評論時使用事實描述,對於自訴人之名譽雖有負面之評價,為避免嚴重影響自由言論所能發揮的功能,違背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違憲狀態發生,基於「真正惡意原則」,應認被告係基於善言而發表言論,且依其評論內容,經核與其所評論之事項相互對照,尚未逾越保障言論自由之適當範圍;則被告上開言論,或依其所提證據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而符合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免責事由,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符合刑法第311條第3款之阻卻違法事由,應屬不罰。至被告於原審中聲請傳訊證人即甲○○診所負責填載上開估價表之護士以證明雙方原本所約定之治療範圍及手術費用,自訴人雖無法提出該護士之姓名,惟既不影響本判決之基礎,又係採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故無傳訊之必要。是以,自訴人上訴意旨指摘被告此部分行為有誹謗自訴人之犯行,洵非有據。此外,復查無其他證據足明被告確有自訴人所指誹謗犯行,揆諸首揭說明,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惟此部分與上開論罪科刑之部分有接續犯一罪之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09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1項、第2項,判決如主文。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鄭文肅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1: ┌──┬──────┬────────┬──────────────────┐ │編號│時間(民國)│網站、使用名稱 │文章內容 │ ├──┼──────┼────────┼──────────────────┤ │⒈ │95年9月8日19│網站: │「我前一陣子發現有蜘蛛網狀的靜脈曲張│ │ │時26分 │fashionguide ( │ 大約2.5 ×2.5 大小 │ │ ├──────┤http://www. │ 去一家診所看診 │ │ │95年9月8日19│fashion guide. │ 那醫生說可用雷射治療,大約2-3000新│ │ │時42分 │com.tw); │ 台幣 │ │ ├──────┤使用名稱:iigre │ 結果打完雷射後竟要將近10000元 │ │ │95年9月8日19│ │ 更慘的是 │ │ │時48分 │ │ 那笨蛋醫生 不是靜脈曲張的區域也打│ │ ├──────┤ │ 我有一個小黑青 他也打 │ │ │95年9月8日19│ │ 結果原本黑青的地方整個陷下去變成一│ │ │時49分 │ │ 個凹洞 │ │ ├──────┤ │ 原本小區域靜脈區張 變成約8×8大小│ │ │95年9月8日19│ │ 不但整個變黑 還有難看的疤痕 │ │ │時50分 │ │ 之後還花錢買藥 除疤 │ │ ├──────┤ │ 建議大家穿彈性襪就好 千萬不要去找│ │ │95年9月8日20│ │ 這家台北的診所 甲○○診所 超級爛│ │ │時6分 │ │ !!! │ │ ├──────┤ │ 這家診所網頁做得很好(不符其實) │ │ │95年9月8日23│ │ 如果嚴重的靜脈曲張應找心臟科醫師」│ │ │時4分 │ │ │ │ ├──────┤ │ │ │ │95年9 月8日2│ │ │ │ │3時6分 │ │ │ ├──┼──────┼────────┼──────────────────┤ │⒉ │95年11月10日│網站: │「請問樓上這位 唉u 姐姐 │ │ │17時53分 │fashionguide ( │ 妳是得什麼疑難絕症需要從美國看醫生│ │ │ │http://www. │ 到台灣 │ │ │ │fashion guide. │ 還是根本是李×台診所李的人 │ │ │ │com.tw); │ 老王賣瓜 自賣自誇 啍~ │ │ ├──────┤使用名稱: ├──────────────────┤ │ │95年11月10日│eatfuxkcafish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7時56分(自│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訴狀誤載為「│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55分」) │ │ 3-4 倍的價錢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 │ ├──────┤ ├──────────────────┤ │ │95年11月10日│ │「請問樓上這位 唉u 姐姐 │ │ │17時58分 │ │ 妳是得什麼疑難絕症需要從美國看醫生│ │ │ │ │ 到台灣 │ │ │ │ │ 還是根本是李×台診所李的人 │ │ │ │ │ 老王賣瓜 自賣自誇 啍~ │ │ ├──────┤ ├──────────────────┤ │ │95年11月10日│ │「請問樓上這位 唉u 姐姐 │ │ │17時59分 │ │ 妳是得什麼疑難絕症需要從美國看醫生│ │ │ │ │ 到台灣 │ │ │ │ │ 還是根本是李×台診所李的人 │ │ │ │ │ 老王賣瓜 自賣自誇 啍~ │ │ ├──────┤ ├──────────────────┤ │ │95年11月10日│ │「請問樓上這位 唉u 姐姐 │ │ │18時04分 │ │ 妳是得什麼疑難絕症需要從美國看醫生│ │ │ │ │ 到台灣 │ │ │ │ │ 還是根本是李×台診所李的人 │ │ │ │ │ 老王賣瓜 自賣自誇 啍~ │ │ │ │ │ 病人不回妳診所看診並不表示沒在其他│ │ │ │ │ 醫生治療 │ │ │ │ │ 你們應自我檢討為何病人不回診」 │ │ ├──────┤ ├──────────────────┤ │ │95年11月10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06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 │ ├──────┤ ├──────────────────┤ │ │95年11月10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07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 ├──┼──────┼────────┼──────────────────┤ │⒊ │95年11月10日│網站:「Yahoo 奇│「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53分 │摩知識」(http:│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knowledge.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yahoo.com); │ 3-4 倍的價錢 │ │ │ │使用名稱: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Killfuxxcatfish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 │ ├──────┤ ├──────────────────┤ │ │95年11月10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55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0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56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⒋ │95年11月11日│網站:「Yahoo 奇│「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6時47分 │摩知識」(http:│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knowledge.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yahoo.com); │ 3-4 倍的價錢 │ │ │ │使用名稱: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Killfuxxcatfish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1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6時48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1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6時49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⒌ │95年11月12日│網站:「Yahoo 奇│「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4時23分 │摩知識」(http:│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knowledge.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yahoo.com); │ 3-4 倍的價錢 │ │ │ │使用名稱: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Killfuxxcatfish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2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4時24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⒍ │95年11月14日│網站:「Yahoo 奇│「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上午11時06分│摩知識」(http:│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knowledge.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yahoo.com); │ 3-4 倍的價錢 │ │ │ │使用名稱: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Killfuxxcatfish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4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上午11時06分│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4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上午11時07分│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4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上午11時08分│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4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上午11時11分│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⒎ │95年11月15日│網站:「Yahoo 奇│「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7時16分 │摩知識」(http:│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knowledge.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yahoo.com); │ 3-4 倍的價錢 │ │ │ │使用名稱: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Killfuxxcatfish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5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49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 ├──────────────────┤ │ │95年11月15日│ │「我一個朋友去李×台診所 覺得被騙 │ │ │18時53分 │ │ 雷射後不但留下難看的疤痕 │ │ │ │ │ 而且那醫生先告訴便宜的估價 之後收 │ │ │ │ │ 3-4 倍的價錢 │ │ │ │ │ 李×台診所賣的襪子超級貴 │ │ │ │ │ 我朋友夏天穿他們的襪子 覺得非常悶 │ │ │ │ │ 很不舒服 │ │ │ │ │ 各位美女應多比較 再做決定 │ │ │ │ │ 才不會吃虧 白白花心血錢」 │ ├──┼──────┼────────┼──────────────────┤ │⒏ │95年11月22日│網站:「Yahoo 奇│「以李×台診所為例 │ │ │18時58分 │摩知識」(http:│ 我朋友去看得經驗非常差 │ │ │ │//.knowledge. │ 賣的襪子又貴 穿得又悶」 │ │ │ │yahoo.com); │ │ │ │ │使用名稱: │ │ │ │ │Killfuxxcatfish │ │ ├──┼──────┼────────┼──────────────────┤ │⒐ │95年11月27日│網站:「Yahoo 奇│「我有朋友在李×台診所買彈性襪 │ │ │19時09分 │摩知識」(http:│ 不但非常的貴 穿起來也很悶熱」 │ │ ├──────┤//.knowledge. ├──────────────────┤ │ │95年11月27日│yahoo.com); │「我有朋友在李×台診所買彈性襪 │ │ │19時13分 │使用名稱: │ 就是網友所提到德國製J~ │ │ │ │Killfuxxcatfish │ 不但非常的貴 穿起來也很悶熱」 │ │ ├──────┤ ├──────────────────┤ │ │95年11月27日│ │「我有朋友在李×台診所買彈性襪 │ │ │19時17分 │ │ 就是網友所提到德國製J~ │ │ │ │ │ 不但非常的貴 穿起來也很悶熱」 │ ├──┼──────┼────────┼──────────────────┤ │⒑ │95年12月11日│網站:「Yahoo 奇│「我朋友到網友提到的李×台診所並買所│ │ │19時14分 │摩知識」(http:│ 謂的德國製J~襪子 │ │ │ │//.knowledge. │ 襪子不但又貴 夏天穿得又悶 │ │ │ │yahoo.com); │ 小心有些是廣告而不是真的消費者經驗│ │ │ │使用名稱: │ 」 │ │ │ │Killfuxxcatfish │ │ ├──┼──────┼────────┼──────────────────┤ │⒒ │95年12月18日│網站:「Yahoo 奇│「有朋友去網友建議的李×台診所看靜脈│ │ │19時25分 │摩知識」(http:│ 區張,穿網友所提J~德製襪子 │ │ │ │//.knowledge. │ 不但貴得嚇人而且穿起來又悶又不舒服│ │ │ │yahoo.com); │ 小心有些網友是廣告而不是消費者使用│ │ │ │使用名稱: │ 經驗」 │ │ ├──────┤slam dunk ├──────────────────┤ │ │95年12月18日│ │「以李×台診所為例我朋友去看的經驗非│ │ │19時35分 │ │ 常差 │ │ │ │ │ 買的襪子又貴穿得又悶總之其風評並不│ │ │ │ │ 佳」 │ ├──┼──────┼────────┼──────────────────┤ │⒓ │95年12月20日│網站:「Yahoo 奇│「另外補充的我朋友在李×台診所看過 │ │ │18時58分 │摩知識」(http:│那裡他們估價跟最後收的費用相差甚多 │ │ │ │//.knowledge. │我朋友覺得被騙 │ │ │ │yahoo.com); │各位要特別小心了」 │ │ ├──────┤使用名稱: ├──────────────────┤ │ │95年12月20日│slam dunk │「我有朋友買網友所提德製J~ │ │ │19時06分 │clttdh │不但有貴又悶一點都划不來 │ │ │ │ │後來他在醫療用品店買到便宜又好穿的彈│ │ │ │ │性襪 │ │ │ │ │再者李×台診所風評並不好 │ │ │ │ │據我所知一般大醫院裡都有醫療用品店」│ │ ├──────┤ ├──────────────────┤ │ │95年12月20日│ │「朏友買網友所提德國製J~襪子 │ │ │19時27分 │ │超級後悔 因為又貴穿得又悶 │ │ │ │ │再者李×台診所風評不佳 │ │ │ │ │我當講士的朋友都知道」 │ ├──┼──────┼────────┼──────────────────┤ │⒔ │95年12月31日│網站:「Yahoo 奇│「有朋友去網友建議的李×台診所看靜脈│ │ │14時28分 │摩知識」(http:│區張,穿網友所提J~德製襪子 │ │ │ │//.knowledge. │不但貴得嚇人而且穿起來又悶又不舒服 │ │ │ │yahoo.com); │小心有些網友是廣告而不是消費者使用經│ │ │ │使用名稱: │驗」 │ │ ├──────┤slam dunk ├──────────────────┤ │ │95年12月31日│ │「以李×台診所為例 │ │ │14時32分 │ │我朋友去看得經驗非常差 │ │ │ │ │賣的襪子又貴 穿得非悶」 │ │ ├──────┤ ├──────────────────┤ │ │95年12月31日│ │「有朋友去網友建議的李×台診所看靜脈│ │ │14時34分 │ │醫張,穿網友所提J~德製襪子 │ │ │ │ │不但貴的嚇人而且穿起來又悶又不舒服 │ │ │ │ │小心有些網友是廣告而不是消費者使用經│ │ │ │ │驗」 │ ├──┼──────┼────────┼──────────────────┤ │⒕ │96年1 月9 日│網站:「Yahoo 奇│「以李×台診所為例我朋友去看得經驗非│ │ │19時12分 │摩知識」(http:│常差 │ │ │ │//.knowledge. │他們以低估價吸引顧客最後卻收高於手術│ │ │ │yahoo.com); │費三至四位的費用 │ │ │ │使用名稱: │賣的襪子又貴 穿得又悶又不舒服」 │ │ │ │slam dunk │ │ └──┴──────┴────────┴──────────────────┘ 附表2: ┌──┬──────┬────────┬──────────────────┐ │編號│時間(民國)│網站、使用名稱 │文章內容 │ ├──┼──────┼────────┼──────────────────┤ │⒈ │95年11月22日│網站:「Yahoo 奇│「我有朋友買另一網友提到的德製彈性襪│ │ │19時12分 │摩知識」(http:│價格不但很高 且穿起來很悶」 │ │ │ │//.knowledge. │ │ │ │ │yahoo.com); │ │ │ │ │使用名稱: │ │ │ │ │Killfuxxcatfish │ │ ├──┼──────┼────────┼──────────────────┤ │⒉ │95年11月23日│網站:「Yahoo 奇│「我有朋友買另一網友提的德製J~襪子 │ │ │17時45分 │摩知識」(http:│ 但她覺得穿起來很悶 價格又昂貴」 │ │ ├──────┤//.knowledge. │ │ │ │95年11月23日│yahoo.com); │ │ │ │18時00分 │使用名稱: │ │ │ │ │Killfuxxcatfish │ │ ├──┼──────┼────────┼──────────────────┤ │⒊ │95年11月27日│網站:「Yahoo 奇│「我有一個朋友買了一個網友所提德國製│ │ │17時29分 │摩知識」(http:│ J~ │ │ │ │//.knowledge. │ 不但非常貴而且她穿了覺得很悶熱尤其│ │ │ │yahoo.com); │ 夏天非常不舒服」 │ │ │ │使用名稱: │ │ │ │ │Killfuxxcatfish │ │ ├──┼──────┼────────┼──────────────────┤ │⒋ │95年12月4 日│網站:「Yahoo 奇│「我有朋友穿網友所提德國製J~ │ │ │18時56分 │摩知識」(http:│ 不但價格昂貴 穿得又悶又不舒服」 │ │ ├──────┤//.knowledge. ├──────────────────┤ │ │95年12月4 日│yahoo.com); │「我有朋友經由網路及網友推薦購買德國│ │ │19時12分 │使用名稱: │ 製Ju~襪子 │ │ │ │Killfuxxcatfish │ 不但又貴穿起來又悶 │ │ │ │ │ 非常不值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