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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45號民事判決預覽 ↗
」記載,應更正為「惟上訴人之請求超過636,499元本息部分,原法院亦命上訴人給付,並准為假執行之宣告,即有未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6042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13137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0200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8398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5962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字第1698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7476號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開說明,債權人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聲請對其核發支付命令,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1748號民事裁定預覽 ↗
之記載,應更正為「‧‧‧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林秀妹核發支付命令的部分,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230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7年度交抗字第351號刑事裁定預覽 ↗
四、原審裁定以受處分人甲○○在未經裁決前即提出聲明異議,其異議與法律上之程式即有未合,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規定,裁定駁回其異議,經核並無違誤。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五七四號民事判決預覽 ↗
原法院以台北地院未斟酌相對人有無到期不履行之虞,及其履行期間尚未屆至,遽准再抗告人聲請強制執行之聲請,即有未合云云,其法律見解自屬可議。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98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司聲字第13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司聲字第444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聲字第510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司聲字第265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4年度司聲字第486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司聲字第449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司聲字第376號民事裁定預覽 ↗
是以,法院如已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聲請人仍聲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於法即有未合,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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