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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三八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按所謂必要共同訴訟,係指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而言,學理上尚分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重訴字第807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且此種必要共同訴訟,其訴訟標的之金額,在各共同訴訟人間,無從各別計算,自應合一計算。
新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店簡字第三九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但遍查現行民事訴訟法僅將共同訴訟分成「普通共同訴訟」及「應合一確定之共同訴訟」,而未有上述「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和「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之區分。
臺北簡易庭九十二年度店簡字第三九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但遍查現行民事訴訟法僅將共同訴訟分成「普通共同訴訟」及「應合一確定之共同訴訟」,而未有上述「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和「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之區分。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抗字第44號行政裁定預覽 ↗
所謂「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即為必要共同訴訟,如原告起訴時,未以該數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在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其當事人為不適格;在類似必要共同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0年度竹東簡字第18號民事判決預覽 ↗
次按「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稱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係指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而言。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99年度埔簡字第168號民事判決預覽 ↗
次按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項所稱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係指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而言。
鳳山簡易庭98年度鳳簡字第55號民事判決預覽 ↗
次按「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項所稱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係指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而言。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第12號民事判決預覽 ↗
理由附帶上訴人上訴意旨略以:附帶被上訴人於原審係主張保證債務,並請求附帶上訴人壬○○與丙○○○、乙○○、丁○○、己○○、戊○○、甲○○負連帶之責,不論連帶債務係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或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抗字第三○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然查,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係指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而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小抗字第一一號民事判決預覽 ↗
惟按所謂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係指依法律之規定,必須數人一同起訴或數人一同被訴,當事人始為適格,且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而言;而所謂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家訴字第3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必要共同訴訟分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1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所謂「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者」,係指於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中,補正當事人不適格;於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中,則有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紛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69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且此種必要共同訴訟,其訴訟標的之金額,在各共同訴訟人間,無從各別計算,自應合一計算。
最高法院一○六年度台抗字第三九四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稱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係指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而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525號民事判決預覽 ↗
次按民事訴訟法第56條所謂之必要共同訴訟,係指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而言,學理上尚分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消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本件就國瑞公司、和泰公司及北都公司言:並無法律規定必須一同被訴,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之情形,故非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至於是否為類似必要共同訴訟部分,依最高法院41年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090號民事判決預覽 ↗
,但如法院認為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則請求依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1之規定追加其餘共有人即第三人戴儀亭為共同原告等語。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家抗字第83號民事裁定預覽 ↗
㈡按依法律規定必須數人一同起訴或數人一同被訴,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者,謂之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柳營簡易庭111年度營簡字第41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民事訴訟法第56條所謂之必要共同訴訟,係指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合一確定者而言,學理上尚分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依法律之規定必須數人一同起訴或數人一同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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