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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7年度家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預覽 ↗
,又渠母於95年9月1日已取得對渠之親權,並與渠父約定自該日起至渠滿20歲為止由渠父負擔渠之扶養費用等情,爰聲請變更渠之姓氏從母姓「張」等語。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929號民事判決預覽 ↗
曾意晴即曾宗渠之繼承人曾怡臻即曾宗渠之繼承人李茂松即曾宗渠之繼承人李峻德即曾宗渠之繼承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321號民事判決預覽 ↗
,而與渠發生口角,並要求渠有事至門外說,未等渠反應,被告隨即基於傷害人之身體及妨害人行使權利之犯意,以雙手撞擊渠胸壁,繼而抓住渠胸口處之衣服,將渠抑拖1、2公尺至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上第63號民事判決預覽 ↗
在徐志文工廠那邊解決,渠本來不要去的,上訴人約渠去的,要渠趕辦護照,因為怕渠等跑票,所以渠的飛機票及住宿費用及膳食費,都是上訴人安排的。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0年度基簡字第207號民事判決預覽 ↗
4時許前往修理,詎被告竟趁渠低頭彎腰修理未及防備之際,基於傷害之故意,突然出手毆打渠臉部,並搶走渠手執之鎖頭及鎖座;渠質問被告何以動手打人,被告更出手推渠,致渠左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度簡上字第67號民事判決預覽 ↗
惟系爭溝渠於921地震發生前,係在系爭土地與同段55-96地號土地間之舊有灌溉渠道位置,被上訴人在修復灌溉溝渠之前,漏未先行鑑定舊有灌溉渠道位置,逕於系爭土地上設置系爭溝渠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易字第四七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供,辯稱︰渠不知渠妻丙○○現在人在何處,渠已經五年未與渠妻聯絡,不知渠妻人在越南或泰國云云,顯見被告於本院審理中之供詞顯有保留而不實在甚明。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預覽 ↗
成為與其他水利溝渠相通之灌溉溝渠網路之一部分,兩造所使用土地之出租人即三河局既以上開圖籍明白標示,系爭灌溉溝渠兩旁之土地使用人,自無權掩塞溝渠,阻斷水流,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96年度埔簡字第65號民事判決預覽 ↗
該溝渠並沒有移位過,因為下方仍有多人使用該溝渠的水,證人及父親從事農作均是使用該溝渠的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36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其次,系爭溝渠上游有加油站、資源回收場、鋼鐵廠等,其污水都排入系爭溝渠,污染溝渠水源,系爭溝渠已不能當灌溉用。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7年度投簡字第567號民事判決預覽 ↗
我民國60幾年國小時就有系爭溝渠,當時系爭溝渠並不大,現在目前溝渠是變寬,我印象是在921地震前變寬...由何人施作系爭溝渠我並不清楚....」、「(原告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國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原告另主張:因被告為水保法第2條所示之主管機關,且系爭溝渠的外觀形式均一致,足見系爭溝渠定是統一施作,耗費高,只有政府機關才有能力施作系爭溝渠,所以系爭溝渠應係由改制前之高雄縣政府施作等語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婚字第一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兩造曾約定:被告婚後應來臺與渠共營婚姻生活,但渠無證據可證。被告與渠結婚,只是要渠之金錢,兩人個性不合,被告與渠吵架後,就不見了,渠不知被告現在何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又系爭溝渠係為重新修建原有南側溝渠而施作,比對施工前後之照片,僅係加寬原有南側溝渠之水泥牆寬度,101年5月施工前後之長度均為62.30公尺,有系爭溝渠渠道全景施工前後照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979號刑事判決預覽 ↗
渠好像騎渠的機車載被告;渠的印象中好像是渠騎的,那一天渠等去仁德打麻將,回來到底是他騎,還是渠騎,渠忘記了;到了統一超商後,被告叫渠先離開,渠印象中是渠騎機車先走了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三七號民事判決預覽 ↗
,確為劉家渠生前積欠上訴人之賭債,絕非上訴人借貸予劉家渠之款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26號刑事判決預覽 ↗
渠佳靚。(渠佳靚為何要叫你簽本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自緝字第七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②本案八十八年十二月廿八日調查程序中表示:渠經由丙○○介紹而借錢給壬○○,每次她都開車到渠家樓下,將票交給丙○○轉交給渠是丙○○拿到渠家向渠調錢的。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國字第八號民事判決預覽 ↗
因此,新渠口外側水深,對漁船安全順利進出船渠,應無何問題。(二)至於原告主張新渠口航道之深度,不足供漁船安全順利進出且渠口航道水泥塊並未清除一事。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660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上訴人將系爭水利溝渠填塞後,業已於100年8月在系爭土地之後方挖一溝渠,將排水引導至該溝渠,以換取兩造之雙贏,上訴人再為本件請求,實已違背民法第148條之誠信原則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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