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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度交附民字第1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院壹佰年度交附民字第壹拾伍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侵附民字第1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原重訴字第4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查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賠償損害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10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後,仍有應行調查之事證尚待調查,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107號刑事判決預覽 ↗
107年度附民字第107號原告陳美華被告朱永宏上列被告因本院107年度易字第206號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194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陳海英對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51號被告黃丞宏被訴竊盜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153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查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賠償損害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11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後,仍有應行調查之事證尚待調查,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附民字第50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薛建宏對本院108年度易字第887號,被告黃議賢被訴竊盜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82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葉○○對本院106年度易字第825號,被告姚瑞特之詐欺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6年度嘉簡附民字第52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吳玉婷對本院106年度嘉簡字第1242號,被告吳木川竊盜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21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李勝益對本院104年度易字第677號,被告林嘉鋐被訴竊盜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84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吳晉賢對本院104年度易字第314號,被告黃鍾德竊盜等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343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馬瑞年對本院112年度易字第435號被告陳氏柔被訴傷害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152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塗坤謀對本院105年度易字第394號,被告呂旭峯公然侮辱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31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附民字第312號原告林麗淑被告沈雅慧上列被告因本院104年度易字第231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嘉交簡附民字第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嘉交簡附民字第55號原告鄭兆谷被告潘全芳上列被告因本院104年度嘉交簡字第1316號過失致重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31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附民字第31號原告蔡松山被告劉震慰上列被告因本院104年度易字第119號公然侮辱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附民移調字第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本件聲請人為原告之__,以原告因請求賠償損害,無訴訟能力,有為訴訟之必要,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依其所提出之診斷證明等證件均可認為屬實。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18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對本院105年度嘉簡字第871號,被告過失傷害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重附民字第14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查原告對本院103年度易字第595號,被告二人被訴詐欺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因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度嘉交簡附民字第41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嘉交簡附民字第41號原告胡慧瑜被告陳見榮上列被告因本院104年度嘉交簡字第1131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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