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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請領給付之被保險人如仍任其他欠費投保單位負責人,或本身因投保單位 欠費而受訴追或為受執行義務人,在系爭保險費及滯納金未依法繳清前, 保險人應依規定暫行拒絕給付
依據工會法第 26 條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37 條,為保障工會及其所屬會 員之權益,工會於申請一方交付仲裁時,檢附系爭調整事項勞資爭議於會 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議決紀錄
系爭土地業經法院判決確定,嗣後地政機關辦理重測時,有關土地所有權人指界之處理方式
關於九二一震災建築物因毀損或所有權人同意拆除建築物,原設計、監造建築師、承造人、建設公司或建商如非為系爭建築物所有權人,亦非他項權利關係人,可否提出異議乙案,復請查照。
重劃分配公告確定後,於系爭土地增設農路變更分配之結果應重行公告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日據時期和解書記載系爭土地之登記應於一個月內為之,無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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