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規範刑事案件偵查、審判訴訟程序及執行的法律。
殷實
解釋一:「殷實」的字意為「富裕」、「充足」;法條用語使用「殷實」二字,多半出現在刑事訴訟案件中,法院對被告命「具保」的相關規範裡,以透過具有相當財力或資力之人提供一定金額作為擔保的方式,確保將來被告能準時到場參與訴訟程序,避免被告拖延或逃避刑罰。 所得稅法條文亦有使用「殷實」二字,是規範主管機關基於一定的要件對納稅義務人聲請假扣押時,納稅義務人得覓具殷實商保,亦即找到具有一定財產上資力的人提供財產保證,可聲請撤銷或免於財產遭假扣押。
相驗
製給相驗屍體證明書,以便進行殮葬事宜之過程。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該管檢察官應速相驗,或命檢察事務官或司法警察官督同法醫師、醫師或檢驗員行之。
反證
本證是指可以證明被告犯罪之證據,而對於本證具有否定作用的證據,稱為反證。在刑事訴訟中,認定被告犯罪成立,必須要有本證,如果沒有本證,就算被告所提出的反證無法證明,也不能因此認定被告犯罪。
訊問
「訊問」是刑事訴訟中法官或檢察官為查明事實,而向被告發問的一種調查證據方式。這與接受司法警察「詢問」時的身分是犯罪嫌疑人,有所區別。
勘驗
勘驗是刑事訴訟上一種調查證據之方式,作勘驗的人純粹以五官去感知物的存在和狀態的過程,例如檢察官到犯罪現場單純地看或聽聞犯罪現場的狀況。勘驗通常會做成勘驗筆錄,在遇到一些難以扣押而於法院提出的證據時(例如體積過大或保存不易),通常也會以勘驗筆錄作為證據讓法官知道。
繕具
並將該上訴或抗告案件送由上級法院合併裁判(刑事訴訟法第68條、第69條規定參看)。
利誘
例如,刑事訴訟法第98條,不得使用利誘方法訊問被告;第156條第1項,以利誘方法取得的被告自白,不得作為證據;第166條之7第2項第2款,交互詰問時,不得使用利誘方法進行詰問。
和解
指當事人間對於紛爭,雙方各自讓步達成一致的看法。在刑事訴訟上,被告與被害人有沒有和解,通常是影響法官量刑的參考因素之一。
羈押
及「羈押的必要」時,簽發押票羈押被告。 羈押的種類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條之1規定,分為「一般性羈押」或「預防性羈押」。 應注意的是,法院羈押被告並不代表被告有罪,因為法院是否羈押被告,在審查被告是否嫌疑重大,也就是令人相信很有可能涉有嫌疑,這與認定被告有罪的門檻,必須達到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程度,二者有所不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 年度 中簡 字第 693 號刑事判決
應為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附此敘明。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檢察官胡宗鳴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2...
臺灣高等法院 112 年度 聲保 字第 424 號刑事裁定
認本案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吳冠霆法官陳勇松法...
臺灣高等法院 112 年度 原上訴 字第 45 號刑事裁定
應自112年6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吳淑惠法官吳祚丞法官吳定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2 年度 聲 字第 465 號刑事裁定
併予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邱明弘法...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2 年度 交上易 字第 24 號刑事判決
並無可採,其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黃淑妤提起公訴,檢察官許月雲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邱明弘...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2 年度 交上訴 字第 18 號刑事判決
得撤銷其緩刑之宣告,併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林吉泉提起公訴,檢察官楊婉莉提起上訴,檢察官許月雲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2 年度 上易 字第 29 號刑事判決
請求改判無罪,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鍾岳璁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許月雲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2 年度 交上訴 字第 10 號刑事判決
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周亞蒨提起公訴,檢察官許月雲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 年度 附民 字第 131 號刑事裁定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許月馨法官陳盈睿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2 年度 訴 字第 283 號刑事裁定
本院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馮俊郎法官王榮賓法官王子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2 年度 訴 字第 269 號刑事裁定
本院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馮俊郎法官王榮賓法官王子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112 年度 訴 字第 21 號刑事裁定
王永銘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規定,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邱奕智法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2 年度 訴 字第 16 號刑事裁定
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91條、第449條第1項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廖素琪法官楊惠芬法官潘韋廷...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2 年度 易 字第 159 號刑事裁定
本院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馮俊郎法官王榮賓法官王子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 審金訴 字第 169 號刑事裁定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庭法官李冠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書記官李文瑜中華民國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 審訴 字第 226 號刑事裁定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庭法官李冠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書記官李文瑜中華民國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2 年度 審訴 字第 51 號刑事裁定
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黃蕙芳法官林明慧法官丁亦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 年度 原附民 字第 5 號刑事裁定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許月馨法官陳盈睿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 簡附民 字第 85 號刑事判決
顯有未合,原告之訴自應予以駁回。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五庭法官呂政燁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對本判決如不服非對刑事判決上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 年度 簡附民上 字第 1 號刑事判決
為無理由,應駁回其上訴,並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90條前段、第368條、第372條、第367號,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許月馨法官陳盈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