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612號刑事判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612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美齡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7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612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美齡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7
請人高虹安代理人魏憶龍律師何謹言律師黃乃芙律師被告馮光遠上列聲請人因告訴被告涉嫌妨害名譽案件
年度簡上字第586號上訴人即被告王莉晶輔佐人即社工李季儒(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選任辯護人鄭中睿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且原告2人已對被告就如附表所示之行為,另行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及聲請交付審判,均經認定不構成犯罪,自應不成立侵權行為。
於影片中以附表二所示之言語指摘、辱罵乙○○,對該LINE群組成員散布附表二之內容,使乙○○人格、名譽受損,以此方式對乙○○為精神上騷擾之家庭暴力而違反保護令(所涉妨害名譽
,再提出偽造文書、誹謗、毀損等罪嫌之告訴,均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又聲請再議,俱由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署分署檢察官駁回而確定;且被告與本案管委會相關人員間,互控諸多誣告、妨害名譽侵占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616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高家豪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易字第1389號上訴人即被告嚴森選任辯護人王家鋐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聲字第65號聲請人即受判決人陳莉君上列聲請人即受判決人陳莉君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12年度上易字第501號),聲請付與卷證影本及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等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賴文杰因犯妨害名譽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7款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簡附民字第23號原告江致遠被告張繼光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簡字第482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審簡字第240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柯言達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112年度中原簡附民字第6號原告朱秀贏被告林珊如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中原簡字第59號(張仁杰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12年度審易字第1737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奕勛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簡附民字第10號原告陳坤榮被告林玉春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12年度簡字第154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中原簡附民字第6號原告朱秀贏被告張仁杰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2年度中原簡字第5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707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加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沙簡字第45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紀秉鈞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
113年度審簡字第125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連麗君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證據並所犯法條一、被告顏俊龍固坦承於上揭時、地有為上開侮辱性話語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妨害名譽之犯行,辯稱:我不是罵他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