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簡附民字第103號刑事判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附民字第103號原告陳吳月盧麗朱被告張海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附民字第103號原告陳吳月盧麗朱被告張海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
112年度竹北簡字第534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祐陞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14號原告李領弟上列原告與被告國立新竹特殊學校間請求妨害名譽、人格侵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書記官王萌莉附表:編號罪名宣告刑犯罪日期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法院、案號判決日期法院、案號確定日期1妨害名譽
民國113年2月19日附表:受刑人黃宥成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妨害名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士簡字第21號原告李強被告邱健銘上列當事人間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112年度易字第150號),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易字第1848號上訴人即自訴人楊廣興自訴代理人林鳳秋律師被告張若虎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1231號聲請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海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易字第636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敏琇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
三、經查:㈠受刑人因犯妨害名譽罪,經本院以110年度上易字第241號判處拘役50日,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易字第196號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弘騏選任辯護人吳育胤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李門騫律師黃國瑋律師被告朱偉嘉選任辯護人黃俊嘉律師吳龍建律師陳秉宏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
三、經查:本案告訴人潘金源告訴被告張育誠妨害名譽案件,檢察官認係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依同法第314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04證人即告訴人葉沛瀅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證被告武氏水、郭進崑確有各前揭妨害名譽及傷害犯行。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基簡附民字第12號原告江曉雯被告林再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3年度基簡字第216號),經原告提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223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文德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232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秉謙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基簡字第216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再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曾士哲因犯妨害名譽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件,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6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⒉本件原告主張被告林美惠、林群璧與被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被告林健光共同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率先公布尚未拘提之秘密,涉嫌妨害名譽等節,固據其提出新聞網頁影像、被告林健光新聞稿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