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交簡字第74號刑事判決
㈡、爰審酌被告前有因賭博、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之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1至13頁),堪認其素行非佳。
㈡、爰審酌被告前有因賭博、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之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1至13頁),堪認其素行非佳。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柏延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
2洗錢防制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部分非在此聲請範圍)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3妨害名譽罰金新臺幣3,000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聲字第124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徐禮平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妨害名譽等案件,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3
憲法法庭裁定113年審裁字第114號聲請人鄭宏輝訴訟代理人王悅蓉律師上列聲請人為告訴妨害名譽案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本庭裁定如下:主文本件不受理。
憲法法庭裁定113年審裁字第114號聲請人鄭宏輝訴訟代理人王悅蓉律師上列聲請人為告訴妨害名譽案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三、本件告訴人告訴被告妨害名譽案件,檢察官認被告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依同法第314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112年度竹北簡附民字第20號原告張承耀被告林祐陞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2度竹北簡字第534號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簡附民字第103號原告陳吳月盧麗朱被告張海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
112年度竹北簡字第534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祐陞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14號原告李領弟上列原告與被告國立新竹特殊學校間請求妨害名譽、人格侵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書記官王萌莉附表:編號罪名宣告刑犯罪日期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法院、案號判決日期法院、案號確定日期1妨害名譽
民國113年2月19日附表:受刑人黃宥成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妨害名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士簡字第21號原告李強被告邱健銘上列當事人間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112年度易字第150號),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易字第1848號上訴人即自訴人楊廣興自訴代理人林鳳秋律師被告張若虎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1231號聲請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海平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易字第636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敏琇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
三、經查:㈠受刑人因犯妨害名譽罪,經本院以110年度上易字第241號判處拘役50日,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易字第196號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弘騏選任辯護人吳育胤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李門騫律師黃國瑋律師被告朱偉嘉選任辯護人黃俊嘉律師吳龍建律師陳秉宏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