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報酬額依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定之。
- 前項報酬額,不得少於當地主管官署所宣告之最低工資。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勞動報酬額,得按時或按件計之。
勞動報酬額,以度量衡或其他方法檢驗生產品之質量而定者,雇方應許勞方參加檢驗,或由勞方選出代表一人至三人參加之。
件工勞動者,如勞動之成績減少時,其減少部分不得請求報酬。但其減少係由雇方不指示或指示錯誤者,應給與當地普通工資之報酬。雇方及勞動者均無過失時,應給與當地普通工資半數之報酬。
雇方不得強制勞動者向其指定商店或其他處所購買物品。
勞動報酬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地方有特別習慣外,於工作完畢時為之。
勞動關係已解除者,應於勞動終了日給付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平均每日在一元以內者,不得扣押或為抵銷。
勞動報酬於雇方破產時或其前一年內已屆給付期者,對於雇方財產,有最優先請求清償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