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共 9 筆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7 條預覽 ↗
職務說明書及職務普查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預覽 ↗
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且其以該職等職務辦理之年終考績最…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7 條預覽 ↗
屆退休年齡人員之禁止任用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7 條預覽 ↗
雇員管理規則及適用期限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7 條預覽 ↗
本法第八條所稱依職系說明書歸入適當之職系,指各機關之職務應就職務說明書所定之業務性質,依職系說明書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歸入適當之職系。 職務歸系辦法,由銓敘部定…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預覽 ↗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後,而未取得較高官等任用資格前,依法調任較高官等機要人員、技術人員或派用職務人員,其以較高官等參加考績或考成等次,准予比照原銓敘審定合格…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7 條預覽 ↗
(刪除)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現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辦法第 7 條預覽 ↗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試院發給及格證書,並由考選部將及格人員名冊分別函送教育部、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查照。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現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辦法第 7 條預覽 ↗
本考試依法組織典試委員會主持典試事宜,其試務由考選部辦理。
考試完竣後,典試委員會應將辦理情形、連同關係文件,送由考選部彙報考試院核備。
預覽
最近修正的法規
異動條文近一年 980 次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