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46 條(選舉方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中華民國憲法 第46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yosbber
a year ago
警察類科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kicrplay077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總統、副總統選舉程序之法律保留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