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任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中華民國憲法 第4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最新筆記
lingyun9f
4 month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憲法增修條文§2VI: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是用憲法47條之規定
davis1215
10 months ago
警察類科
這是不是錯了?不是四年嗎?
luoxiiii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王世堅 (四、監察院)
luoxiiii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三立電視台。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