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52 條(刑事豁免權)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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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任期內不受刑事訴究,但民事與政治責任不免,卸任後追訴時效恢復計算。
Q · 總統涉案,任內真的不能告嗎?
依憲法第52條,總統在任期間除內亂、外患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但這只擋刑事程序,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彈劾、罷免完全不受限制。司法院釋字第627號並指出,任期內刑事追訴時效停止計算,卸任後從停止處繼續,等於延後而非消滅追訴權。
白話解讀
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只有一個人擁有這把保護傘。總統在任期間,除了內亂罪和外患罪,任何人都不能對他提起刑事追訴。不是因為他沒犯錯,不是因為證據不夠,而是憲法直接把刑事追訴的門關上了。這個設計的邏輯不是「總統比較高貴」,而是「國家元首不能每天忙著上法院」。但保護傘有三個你必須知道的破口:第一,內亂和外患罪不在保護範圍內,叛國的總統沒有豁免;第二,這只擋刑事訴訟,民事求償照樣可以告;第三,司法院釋字第627號解釋確認,卸任之後追訴權全面恢復,而且任期內的追訴時效停止計算,一天都不會少。換句話說,這不是「免死金牌」,是「延後處理」。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為國家元首刑事豁免之憲法規範,明定總統在職期間,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訴追,目的在維護元首職務之安定與國家機關正常運作,而非賦予免責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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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憲法第52條是什麼?▾
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條款,總統任內除內亂外患罪外不受刑事訴追。
Q2總統任內可以被告民事嗎?▾
可以,本條只擋刑事訴究,民事損害賠償不受影響。
Q3總統卸任後還能追究任內犯罪嗎?▾
能,釋字627號指任內追訴時效停止計算,卸任後繼續。
Q4內亂罪外患罪為什麼例外?▾
涉及國家存續底線,憲法不給元首此類犯罪的豁免空間。
Q5總統豁免跟立委言論免責一樣嗎?▾
不同,立委是永久院內言論免責,總統是任內暫時刑事豁免。
Q6罷免或解職後可以追訴嗎?▾
可以,本條明定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訴究,反面即解職後可訴。
Q7釋字第627號講什麼?▾
界定豁免範圍、偵查作為限制與追訴時效停止計算。
Q8副總統也有刑事豁免嗎?▾
憲法第52條僅規範總統,副總統不在本條豁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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