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53 條(最高行政)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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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hunhao
3 years ago
釋字613:行政一體原則
rexlaw
4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總統具有實權
本條實質上內涵已變更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