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管理單位對使用中之財產,應隨時查對實際使用狀況。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 109 條,財產管理單位對使用中的財產有隨時查對實際使用狀況的責任。這意味著財產管理單位需要定期檢查和確認財產的實際使用情況是否符合規定。例如,一家公司的財產管理單位可能會對公司的辦公用品和設備進行盤點,確保它們在公司內部按照規定的方式使用和管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