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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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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155條》,未經驗收的物品不得存放在物品儲藏處所中。根據我們所提供的資料,沒有直接涉及到這一條法規的相關內容。因此,我無法提供具體的逐條釋義或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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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155 條規定:「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15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