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保管人員,應注意收回調離職人員借用之物品。
事務管理規則第161條規定了物品保管人員的職責,即應該注意收回由調離職人員借用的物品。這條規則的目的是保護物品的安全並確保它們被正確歸還。如果物品保管人員沒有注意收回借用的物品,可能會導致物品遺失或損壞的問題。這條規則的適用範例可以是在一個辦公環境中,當一位員工調離職位時,物品保管人員應該確保該員工歸還所有已借用的物品,如電腦、辦公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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