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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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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保管人員,應注意收回調離職人員借用之物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事務管理規則第161條規定了物品保管人員的職責,即應該注意收回由調離職人員借用的物品。這條規則的目的是保護物品的安全並確保它們被正確歸還。如果物品保管人員沒有注意收回借用的物品,可能會導致物品遺失或損壞的問題。這條規則的適用範例可以是在一個辦公環境中,當一位員工調離職位時,物品保管人員應該確保該員工歸還所有已借用的物品,如電腦、辦公設備等。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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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事務管理規則第 161 條規定:「物品保管人員,應注意收回調離職人員借用之物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事務管理規則第 16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