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1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法規命令之修正、廢止、停止或恢復適用,準用訂定程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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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andice0715
7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第一項:1.同時有除書和但書
2.法規命令之訂定,原則上應遵循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3.例外:1.法律另有規定者,自應從其規定
2.若涉及軍事、外交、國家機密、國家安全:其性質本應另為授權而訂定,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
wnnn88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I 除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
zac890731
3 years ago
專業證照
法規命令程序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Exc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Exc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II 法規命令之「📌修正、廢止、停止或恢復適用」,🌂準用『訂定』程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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