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15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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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2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同§112-VA之一部與全部無效
huangteresa
6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無效:
⒈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命令
⒉無法律授權而剝奪人民自由、權利
⒊其訂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核准
不生效力:
⒈未依規定方式公告
得撤銷(撤銷前有效):
⒈草案未公告
不影響(≈有效):
⒈發布未送立法院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法律優位原則)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法律保留原則)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157 1 2)者。
II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kagame430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1.違反法律優位
2.違反法律保留
3.訂定未經核准(§157 I 、ll)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