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3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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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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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為§9之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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