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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地方制度法 第 62 條

  1. 1.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
  2. 2.縣(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縣(市)政府定之。
  3. 3.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
  4. 4.鄉(鎮、市)公所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鄉(鎮、市)公所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後,報縣政府備查。鄉(鎮、市)公所所屬機關之組織規程,由鄉(鎮、市)公所定之。
  5. 5.新設之直轄市政府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新設之縣(市)政府組織規程,由內政部定之;新設之鄉(鎮、市)公所組織規程,由縣政府定之。
  6. 6.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與其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準則、規程及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定或同意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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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地方制度法第62條規定地方政府組織須依內政部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議會同意後報備查,並法定縣市政府單位定名為處、局、科。

Q · 地方政府想新設一個局,是首長說了算嗎?

依地方制度法第62條,地方政府不能自行決定組織。流程是:內政部先擬訂組織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地方政府再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同級議會(代表會)同意後報上級機關備查,所屬機關學校的組織規程才由地方政府自訂。缺了議會同意或逾越準則框架,新設局處都不算數;涉及考銓事項更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核定後須函送考試院備查。

白話解讀

你有沒有注意過,台北市政府底下叫「局」,而有些縣市的一級單位叫「處」?這不是各自取爽的,是這條法律規定的。它畫出了台灣地方政府怎麼長出自己組織架構的完整流程:內政部先擬訂一套「組織準則」當骨架,報行政院核定;各地方政府再依準則擬訂自己的「組織自治條例」,要經過議會同意,才報上級備查;底下機關學校的組織規程,才由地方政府自己定。這條還親手規定了命名規則:縣(市)政府的一級單位叫「處」、所屬一級機關叫「局」、二級單位叫「科」,主計、人事、政風例外。最後一道緊箍咒在第六項:所有牽涉考銓(考試、銓敘、人事)的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核定後還要函送考試院備查。看懂這條,你就看懂了地方政府的組織不是地方想怎麼搭就怎麼搭,中央用準則和考銓兩條繩子牢牢牽著。

法律定性

地方制度法第62條為地方政府組織的法定設計與審查規範,建立「中央訂準則、地方訂自治條例、議會同意、上級備查」的四階流程,並法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定名為科(主計、人事、政風除外),確保地方組織自主在中央框架與全國一致性之內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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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縣市政府想新設一個局,是縣市長說了算嗎?

不是。依地方制度法第62條,內政部要先擬訂組織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市政府再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所屬機關學校的組織規程才由縣市政府自訂。少了議會同意或逾越準則框架都不行。

Q2為什麼有的單位叫局、有的叫處、有的叫科?

這是第62條第3項法定的命名規則: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的一級單位定名為科,但主計、人事、政風機構及警消等派出單位得另定名稱。

Q3地方政府組織涉及考銓事項要怎麼處理?

依第62條第6項,組織準則、規程及自治條例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定或同意後應函送考試院備查。

Q4地方制度法第62條在規定什麼?

地方政府組織的訂定流程(準則→自治條例→議會同意→備查)與處局科命名規則。

Q5什麼是組織自治條例?

地方政府依內政部組織準則、經議會同意訂定的自身組織法,是地方組織的具體法源。

Q6處、局、科分別是什麼層級?

處為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府內)、局為所屬一級機關、科為二級單位,主計人事政風除外。

Q7考銓事項在第62條是什麼意思?

涉及考試、銓敘、人事任用的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核定後須函送考試院備查。

Q8縣市政府要新設一個局怎麼跑流程?

依內政部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送縣市議會同意→報內政部備查。

Q9組織自治條例怎麼才算通過?

須經同級議會或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同意,再報上級機關備查,缺一不可。

Q10新設直轄市組織還沒就緒怎麼辦?

第5項過渡解法:新設直轄市政府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先訂,不必等地方議會跑完程序。

Q11怎麼快速判斷一個單位的層級?

看名稱:局多為所屬一級機關(警局衛生局),處多為府內一級單位(民政處),科為二級單位。

Q12處 vs 局 vs 科 差在哪?

處=府內一級單位、局=所屬一級機關、科=二級單位,是三個不同層級的法定名稱。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name層級範例例外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府內)民政處、財政處
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警察局、衛生局
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戶政科、地政科主計、人事、政風機構另定名稱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地方自治法(地方公共団体の組織編成に関する規定)
🇰🇷 韓國지방자치법(지방자치단체의 조직 규정)
🇨🇳 中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CG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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