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50 條(善意受讓之例外-盜贓遺失物或非因己意喪失占有回復請求之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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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ilet9103
11 days ago
高普初考
【私下交易(原所有人無須償還價款的請求回復)】
案例1:A手機被偷。善意B在網路二手社團上以 5,000 元購得。
追回權:A在手機被偷後應【二年內】找B請求回復。
償還價款義務:B是私下交易買得,不屬公開交易場所或同種商人處買得,因此A無須償還B支付的 5,000 元價款。
結論:A可直接請求B返還手機,無須償還價款。
法律邏輯:私下交易中不具備公開商業高度公信力,因此善意占有人B的利益保護較弱。
【公開/同種商人交易(適用第 950 條例外規定)】
案例2:A的古董畫作(10萬元)被偷。竊賊將畫作拿到一間信譽良好的古董藝廊(屬「與該物品同種之商人」)賣給知名藏家B(善意),B以 20 萬元買得。
追回權:A在畫作被偷後應【二年內】找B請求回復。
償還價款義務:B適用民法第 950 條的例外規定。
結論:A須付給陳女士 20 萬元,才能取回畫作。
法律邏輯: 法律傾向保護買受人對於公開商業交易的公信力信賴。因此,如果原所有人要追回物品,雖然物權應受保護,但為了維護交易安全,原所有人必須「贖回」其物,即償還善意買受人所支付的價金。
huang999
6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公開交易場所之定義為何?
yujie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公開交易場所之定義
資料網址:https://shuofeng.com.tw/newsdetail_5_1414.html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