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民法總則施行法 第 10 條(法人登記之主管機關)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民法總則規定法人之登記,其主管機關為該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
  2. 法院對於已登記之事項,應速行公告,並許第三人抄錄或閱覽。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民法總則施行法 第10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minnie0224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依民法總則規定法人之登記,其主管機關為該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
kkyy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