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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法189命令開始特別清算與清算協定之認可及變更等事件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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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命令開始特別清算、第三百五十條第二項及第三百五十一條協定之認可或變更,準用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項、第一百八十二條第四項及前條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非訟事件法第 189 條規定,特別清算開始及債權人協定認可、變更之裁定,準用第 188 條,以公告代替送達,抗告期自公告翌日起算。

Q · 公司特別清算的裁定,法院會通知債權人嗎?

不會專程送達,只公告,抗告期從公告隔天起算

依非訟事件法第 189 條,法院命令開始特別清算、認可或變更債權人協定的裁定,準用第 188 條,只以公告代替送達,不會專程通知個別債權人。債權人的抗告期間自公告翌日起算,而非自實際知悉日。若協定將你的債權打折,你能否抗告翻盤,取決於有沒有盯緊法院公告。

白話解讀

特別清算是公司清算卡關後的「升級版」程序,由法院下令開始。這條做的事很單純卻很重要:它把重整那一套「公告代替送達、抗告期從公告隔天起算」的規則,整組搬到特別清算來用。也就是說,法院命令開始特別清算的裁定、認可或變更債權人協定(公司清算中與債權人談成的清償安排)的裁定,通通只公告、不專程送你。如果你是這家公司的債權人,你的清償成數可能就在這個「協定」裡被決定,而你能不能反對、抗告的倒數,從公告隔天就開始。沒盯公告,等於放棄發聲。

法律定性

非訟事件法第 189 條為準用規定,指公司法上命令開始特別清算、債權人協定之認可或變更等裁定,於通知方法及抗告期間上,準用第 172 條第 2 項、第 182 條第 4 項及第 188 條之規定,使特別清算與公司重整適用一致之公告主義與救濟時效規則。

試算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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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公司清算跟特別清算差在哪?跟我這個債權人有什麼關係?

普通清算是公司自行了結債務的程序;當清算發生顯著障礙或有負債超過資產之虞時,法院可依公司法第335條裁定改走特別清算,由法院介入監督。對債權人最大的差別是會出現「協定」,可能用多數決決定你拿回幾成。內行人提示:本條準用第188條,這些裁定只公告不送達,你的抗告權倒數從公告隔天起算,不盯公告就可能失權。

Q2債權人協定我不同意,可以反對嗎?

可以。對協定的認可裁定不服,你可以在抗告期間內提抗告。但本條準用第188條,認可裁定只公告不送達,抗告期從公告翌日起算,不是從你知道那天。內行人提示:協定一旦確定,對不同意的少數債權人也有拘束力,所以抗告是你唯一的出口,務必盯緊公告、在期限內動作。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this_articlealt_article_1alt_article_2
適用程序公司特別清算(準用)公司重整(第 188 條本體)特別清算聲請與管轄(第 172 條第 2 項)
通知方法準用第 188 條,公告代替送達公告代替送達依聲請程序辦理
抗告期起算自公告翌日起算(準用)自公告翌日起算依裁定送達/公告
規範性質準用(轉接條文)實體本體規定程序聲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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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程序
公司特別清算(準用)
通知方法
準用第 188 條,公告代替送達
抗告期起算
自公告翌日起算(準用)
規範性質
準用(轉接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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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程序
公司重整(第 188 條本體)
通知方法
公告代替送達
抗告期起算
自公告翌日起算
規範性質
實體本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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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程序
特別清算聲請與管轄(第 172 條第 2 項)
通知方法
依聲請程序辦理
抗告期起算
依裁定送達/公告
規範性質
程序聲請規定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1

(0940118 全文修正)

公司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命令開始特別清算、第三百五十條第二項及第三百五十一條協定之認可或變更,準用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項、第一百八十二條第四項及前條之規定。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第九十五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首句下之「,」改為「、」,復配合原準用條文號次之變更,修正所引條文條次,並刪除「本法」二字,以符體例。

(0940118 全文修正)

一、原條文第九十五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首句下之「,」改為「、」,復配合原準用條文號次之變更,修正所引條文條次,並刪除「本法」二字,以符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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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非訟事件法第 189 條規定:「公司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命令開始特別清算、第三百五十條第二項及第三百五十一條協定之認可或變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非訟事件法第 18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非訟事件法第 18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