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家事事件法 第 154 條(管轄及費用負擔)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下列宣告死亡事件,專屬失蹤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一、關於聲請宣告死亡事件。 二、關於聲請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裁定事件。 三、關於其他宣告死亡事件。
  2. 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事件準用之。
  3. 第一項事件之程序費用,除宣告死亡者由遺產負擔外,由聲請人負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